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金湖县人民医院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采购项目。 2.采购方式:最低价中标。 3.采购数量:680个。 4.最高限价:48元/个,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报价,报价格式请参照附件《金湖县人民医院物资采购报价表》。 5.采购需求:符合GB21976.7-2012《建筑火灾逃生避难器材第7部分: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规定,须带3C消防强制认证。 (1)防毒时间:30分钟; (2)防护对象:一氧化碳、氰化氢、毒烟、毒雾; (3)滤烟效率:≥95%; (4)吸气阻力≤800Pa,呼气阻力≤300Pa。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六项条件。 2.供应商提供下列之一: (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询价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 (2)供应商授权委托人参加询价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有效身份证。 3.供应商自2023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具有过滤器消防自救呼吸器供应项目业绩3次及以上(需同步提交合同及合同发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投标文件寄送及现场报名方式 1.时间:2026年8月4日至2026年8月10日每天上午8:00至11:00,下午2:30-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淮安市金湖县神华大道160号,金湖县人民医院,安保科 3.收件人:王先生 4.联系方式:0517-86808710 四、开标时间、地点 1.时间:2026年8月12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2.地点:金湖县人民医院门诊4楼谈话室。 五、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517-86808710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开标时需现场提供投标的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样品及样品合格证、检测报告。
附件: 金湖县人民医院物资采购报价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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