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对“金湖县人民医院污水处理消毒剂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询价。 一、项目概况 名称:金湖县人民医院污水处理消毒剂采购项目 编号:JHRYZWK2026007 二、采购内容 1.污水处理消毒剂。 2.规格要求及数量:见附件2 3.本项目最高控制单价:23元/Kg,总金额约23万元。报价包含所采购物资的生产、包装、运输、送货、卸货到指定地点、税票等全部费用,采购人将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报价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 4.供货时间:供货期2年,按需供货,每次接到甲方供货通知后7天内完成本批次供货。(具体供货量以实际需求量为准,按甲方要求分批次供货) 5.质量标准:合格。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六项条件(见附件1,加盖公章)。 2.供应商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供应商需提供有效且经营范围包含相关产品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均盖公章); 4.供应商需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均盖公章); 5.供应商提供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须具有卫生许可证、安全评价报告、药剂检验报告、针对医院污水的消毒杀菌检验报告; 6.供应商应提供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检测报告。 7.报价单需盖公章及签字(见附件2); 8.供应商2023年1月1日至今具有向医院供货消毒剂的类似项目业绩;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上述所有报价文件(包含产品检测报告等)务请各供应商用档案袋密封并在密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 四、货物要求:本次采购为粉剂,供应商提供的药剂必须是正规厂家生产的达到行业规范及国家标准的合格产品,且达到采购方规定的参数要求,同时需保证出水达到GB18466-2005表2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日均值)排放标准中各项指标要求(注:粪大肠菌群只是其中之一指标,其他各项指标均要达标合格)。如若发生因药剂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污水处理不达标,或者计量泵等设备(含药剂管道)发生故障,供应商需负全责。 五、供货要求:供应商需先提供一个月药剂作试用,一个月内废水达到GB18466-2005表2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日均值)排放标准中各项指标要求(一、第三方检测报告;二、金湖县疾控中心检测报告;需同时达到要求。检测结果若不达标则费用由供应商负责)即可正常供货,否则终止合同。 六、服务要求:中标单位需对每次供应的货物到现场跟踪服务(需免费提供每天的检测试剂:二氧化氯测试剂、余氯测试剂和ph 试纸),每周至少来现场一次以上(发现问题能及时处理),接到用户电话必须1小时内到达现场解决问题(否则扣除本次的货款并终止供货合同)。 七、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根据甲方需求分批供货,第二批供货结束后支付第一批货款,第三批供货结束后支付第二批货款,以此类推,合同期满后一个月内支付剩余款项。(每次供货完成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按实际用量结算)。 八、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6年7月27日至2026年7月31日 线上报名:可扫描PDF文档,以项目名称+报名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组成,发送邮箱:874675375@ 线下报名:上午8:30至11:00,下午14:30至17:30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金湖县人民医院门诊四楼总务科办公室 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0517---86808698 3.报名时请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九、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2026年8月3日9: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金湖县人民医院门诊四楼谈话室;(可邮寄报价文件) 十、定标方式:本次项目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标准是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来确定。参加询价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询价文件的规定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十一、特别提醒:报价人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应连续登陆:( style="height: 16px;"> 附件1:承诺书.doc 附件2:报价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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