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汇PAMA小区一期电梯利用国债更新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河南广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债资金和房屋专项维修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范围
1.项目名称:广汇PAMA小区一期电梯利用国债更新项目;
2.项目编号:DCZBHT-2026-2122;
3.招标范围:7#楼、8#楼、9#楼共10部电梯的采购及安装、旧电梯的拆除及处置、井道机房整改,包括设备供货、运输、安装调试、竣工验收、相关质量检验及电梯使用登记证的办理、设备使用维护培训、保险、售后服务及附属配套施工改造等;
4.工期:90日历天;
5.建设地点:郑州市金水区民航路与金水路交汇处;
6.质量:符合《郑州市住宅小区老旧电梯利用超长期特别国债更新操作指南》的验收规定标准;
7.标段划分: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持有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投标人为电梯制造商的,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A2级(含)以上资质,许可项目需包含: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需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
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除提供上述电梯制造商的资质证书外,还须提供本单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A2级(含)以上资质,许可项目需包含: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需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许可参数:“—”(为A1级)或V≤6.0m/s(为A2级)。一个电梯制造商对本项目仅能出具一个授权委托书;
3.投标人及所投电梯品牌制造商须在2025郑州电梯更新白名单内;(提供入库名单截图)
4.投标人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或特种设备操作证书(电梯),并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6年1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的社保证明;
5.投标人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一年的,从企业成立月份向后推算,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投标人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 标 人:河南广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郑州市金水区民航路与金水路交汇处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1-65585910
招标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郑州市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A1202室
联 系 人:杨永丽 田兴 刘颖颖 李帆帆
联系电话:0371-65585907
2026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