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执法主体
执法单位:六盘水市钟山区人民政府黄土坡街道办事处
地 址:凉都大道西段73号
邮政编码:553000
二、行政执法权限
黄土坡街道办事处作为六盘水市钟山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是法定的行政执法主体。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及赋权清单,以街道办事处名义实施综合行政执法,主要履行以下行政执法职责:
(一)行政检查。对辖区内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违法建设、市容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含大气污染、噪音污染、固体废物等)、食品安全(含食品摊贩备案及集体聚餐)、畜禽屠宰、森林防火、义务教育、养犬管理、禁毒等领域开展监督检查。
(二)行政处罚。对未经定点从事畜禽屠宰及为违法屠宰提供场所或储存设施的行为进行处罚;对城中村非法占用土地建设住宅的行为进行处罚。
(三)其他行政执法工作。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及赋权清单,做好辖区内其他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
三、行政执法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贵州省消防条例》《贵州省食品安全条例》《贵州省畜禽屠宰条例》《贵州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贵州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省、市赋权文件。
四、行政执法程序
(一)行政处罚一般程序。
主要包括:1.立案;2.调查取证;3.案件审核或法制审核;4.告知、陈述申辩与听证;5.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6.决定处理意见;7.作出行政处罚决定;8.送达和执行;9.结案。
(二)行政检查一般程序。
主要包括:1.制定检查计划;2.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3.告知检查事由、依据及当事人权利义务;4.实施检查(文字记录与音像记录相结合);5.制作检查笔录;6.发现问题依法处理;7.归档保存。
五、救济途径
(一)当事人对本机关实施的行政执法行为,依法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
(二)在本机关作出行政执法决定之前,依法符合听证条件的,当事人有权要求听证。
(三)行政复议渠道(具体以执法文书载明的信息为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2023年9月1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修订)第二十条的规定,对本机关作出的行政决定不服的,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内向六盘水市钟山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四)行政诉讼渠道(具体以执法文书载明的信息为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对本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内向六盘水市钟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监督举报电话:0858-8787928(黄土坡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