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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晨光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受淄博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临淄区大队委托,现对临淄区G233克黄线等国省道平交口增设信号灯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前来洽谈。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LZJZ202603-012项目名称:临淄区G233克黄线等国省道平交口增设信号灯工程预算金额:本项目总预算金额为 545117.58元,采购需求:①采购标的名称:临淄区G233克黄线等国省道平交口增设信号灯工程。②采购内容:交通信号灯及电警杆迁改及安装。③质量要求:合格;④质保期:本项目质保期两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国家有强制质保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执行。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完成,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身份证明有效证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供应商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供应商如为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明。本条所指的其他组织不包含法人的分支机构(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除外);(2)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公路安全设施)》贰级及以上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贰级及以上有效证件,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由发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出具的证明),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有《建造师注册证书》(二级及以上,机电或公路工程专业)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有效证件(或由发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出具的证明);(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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