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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江县庐城镇都市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项目连栋大棚新建工程项目(二次)澄清公告(一) 各投标人:现就庐江县庐城镇都市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项目连栋大棚新建工程项目(二次)(项目编号:26AT50035904461)澄清通知如下:1、一标段的项目概算调整为:约551.1万元;注:此澄清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招标文件描述不一致处,均以本次公告为准。 2026年8月11日,庐江县庐城镇都市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项目连栋大棚新建工程项目澄清公告(二) 各投标人:现就庐江县庐城镇都市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项目连栋大棚新建工程项目(项目编号:26AT50035904461)澄清通知如下:1、原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现调整为2026年8月5日下午17:00时;2、原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现调整为2026年8月6日上午10:00时;注:此澄清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招标文件描述不一致处,均以本次公告为准。 2026年7月23日,庐江县庐城镇都市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项目连栋大棚新建工程项目澄清公告(一) 各投标人:现就庐江县庐城镇都市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项目连栋大棚新建工程项目(项目编号:26AT50035904461)澄清通知如下:1、原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现调整为2026年7月30日下午17:00时;2、原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现调整为2026年7月31日上午10:00时;3、一标段的项目概算调整为:约540万元;4、二标段的项目概算调整为:约550万元;5、原招标公告“二、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投标人业绩要求”现调整为: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备不少于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370万元的农业类大棚工程施工业绩。注:此澄清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招标文件描述不一致处,均以本次公告为准。 2026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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