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录 免费注册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676-1800 《国招网》是中国政企交互型电子招投标领导品牌 进入办公平台


招标公告 招标变更 采招业主会


全项目跟踪 规划施工


明星企业 企业资讯


焦点视点 技术创新
中标公告 废标公告 流标与答疑 拟在建项目 可研环备 产品选型 资质选型 政策法规 展会信息
所在位置:网站首页 招标公告 正文
ZPMC(ZG)-ZB2026-08-006上海振华重工-智慧港口事业部-码头生产管控智能体项目采购
公告名称:
ZPMC(ZG)-ZB2026-08-006上海振华重工-智慧港口事业部-码头生产管控智能体项目采购
所属地区:
上海
发布时间:
2026-08-11
详细内容:
公告公告标题:ZPMC(ZG)-ZB2026-08-006上海振华重工-智慧港口事业部-码头生产管控智能体项目公告内容:

第一章  谈判采购公告





 





(适用于公告邀请供应商方式)











 





   码头生产管控智能体项目   谈判采购公告





 





    码头生产管控智能体项目    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        码头生产管控智能体项目     





1.2 采购方案编号:         ZPMC(ZG)-ZB2026-08-006      





1.3 采购人: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4 采购代理机构:          /               





1.5 采购项目资金:       /          





1.6 采购项目概况:          本次采购为码头生产管控智能体项目采购,本次采购主要围绕码头设施统筹、设备统筹、生产作业计划等业务场景,建设具备人机交互、业务数据感知、任务组织、算法调用、方案解读及动态调整能力的生产管控智能体,为码头生产管控提供智能化决策支撑,项目的设计、开发、部署、联调、测试、验收等全部实施工作,均须严格按照后续技术规格书、采购合同、技术协议及双方确认的正式设计文件执行,具体实施需结合现场实际业务优化落地。  





1.7 包件划分:          /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本项目为码头生产管控智能体(部分)采购项目,旨在推进码头生产计划业务智慧化转型,解决传统人工统筹模式下资源协同不足、计划调整滞后、经验难以复用等痛点。项目服务范围涵盖设施统筹智能体、设备统筹智能体、生产作业计划智能体的定制设计、技术开发、系统部署、接口联调、测试优化及交付落地等全部工作内容。项目依托码头现有TOS业务系统数据,搭建具备业务感知、自主任务组织、算法调用、方案推演、智能解释及动态调整能力的多智能体协同体系,分别实现24小时码头设施与设备资源全局统筹、30分钟至6小时精细化生产作业计划智能编制与动态优化,构建人机协同、闭环迭代的智能化生产决策体系,全面提升码头生产管控智能化、精细化水平。本项目采购技术要求以官方发布的技术规格书为核心依据,实施全过程需严格遵照采购合同、技术协议及双方确认的正式设计文件执行       。





2.2 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日开始至2027年2月1日。                   。





2.3 服务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3261号振华重工A座 。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1.合规性要求:投标人须严格按照本项目技术规格书、采购相关规范及确认的设计方案开展项目建设,所有建设内容、技术标准、实施流程须贴合码头生产业务规范及安全管理要求,严禁擅自缩减建设范围、降低技术标准。2. 功能质量要求:交付的三类专项智能体需功能齐全、运行逻辑严谨,具备数据感知、任务拆解、算法运算、方案生成、结果解释、多轮交互调整核心能力;各系统模块可分时窗协同运行、数据互通联动,支持计划方案动态修正、异常识别优化,实现生产计划全流程可计算、可追溯、可迭代。3. 技术性能要求:系统整体架构规范、技术方案成熟稳定,具备良好的兼容性与扩展性,可安全、稳定对接码头现有TOS等业务系统;数据交互、算法调用、计划回写等接口合规可控,具备完善的权限校验、日志留存、过程溯源能力,满足数据安全与业务连续运行要求。4. 交付质量要求:项目须按照标准化实施流程推进建设,全程落实场景验证、数据联调、功能测试等关键环节;最终交付成果完整规范,包含全套智能体系统、算法服务、支撑工具、数据接口及完整技术文档,版本清晰、可直接部署投产、满足实际业务使用需求。5. 验收质量要求:投标人需配合完成项目全维度验收工作,根据采购文件及设计标准编制完整验收方案,全覆盖完成功能测试、联调测试、业务场景验证,所有指标、功能、服务均需达到项目既定技术标准与使用要求,验收合格后方可完成交付。6. 知识产权要求:项目所有交付成果知识产权归属合规,投标人须保证本项目所用技术、算法、工具、系统无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侵权风险,保障采购方无偿、合法、安全使用全部项目成果,全权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纠纷及经济损失。7. 服务保障要求:项目实施期间需建立常态化沟通及问题闭环处置机制,及时响应项目建设、调试、整改各类需求,全程配合采购方完成需求确认、场景梳理、测试验证及项目移交工作,确保项目保质、保量、按期完成交付。                    。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          无              。





(2)财务要求:    近3年的财务报表或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      。





(3)业绩要求:      近3年内有类似相关成功有效业绩1例以上     。





(4)信誉要求:      良好的商业信誉     。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无              。





(6)其他要求:       参考技术规格书《码头生产管控智能体项目技术规格书》中第五条:知识产权要求                 。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已列入黑名单,且未解除限制期限;





(4)其他:          /        。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谈判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6年8月11日15时25分至2026年8月14日16 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招采网”(网址:





4.2 采购文件的获取:





R免费下载     





□出售,每套售价         元(采购文件中提到的货币单位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人民币元,下同),售后不退。供应商应于   年   月   日   时前以电汇方式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备注栏填写“   标书   包件费用”,汇款需使用投标单位的公户进行汇款,缴纳采购文件费用后,将付款凭证于   年   月   日   时前发至邮箱     ,并致电采购联系人确认开通标书下载权限,(邮件标题栏填写“   (供应商名称)   包件   (招标名称)标书费用”)方能下载采购文件。购买采购文件及投标保证金(如有)的费用请汇入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帐    号:310066661013006065760





税    号:91310000607206953D





4.3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采购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采购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参与谈判采购。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采购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参与谈判采购。





未注册“中交招采网”的单位需先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采购人,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谈判采购。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8月19日9时00分。





5.2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中交招采网”进行线上报价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5.3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线上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以线上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6. 开标





6.1开标时间:与报价结束时间相同。





6.2开标地点:本次采购在“中交招采网”线上开标,     (不举办)现场开标,现场开标地点        待定,以具体通知为准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谈判采购公告在中交招采网上发布。   





8. 评审办法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   





9.合同主要条款





9.1 付款条件:      支票、转账、6个月期限内银行承兑汇票、6个月期限内商业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6个月期限内)等金融工具,如需贴现,手续费由乙方承担。付款比例:  首付30%,功能完成接入TOS40%,调试验收20%,质保10% ;质保金:10 %;质保期:12个月      。





9.2 履约保证金的递交:





(1)□不要求递交     





(2)R要求递交





保证金金额:   合同金额5%(现金)/合同金额10%(见索即付保函)    ;





保证金形式:现金、银行转账、银行保函等电子保函;(保函要求见索即付)





其他形式:___________   。





招标人账户信息如下:





户    名: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交通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帐    号:310066661013006065760





税    号:91310000607206953D





10. 成交供应商平台服务费缴纳说明





为进一步提升电子采购平台服务质量,优化运营流程,保障双方合作更加顺畅高效,对参与我司采购活动并成功中标的供应商分档收取服务费。具体费用以中标通知书中同步生成的服务费订单为准,订单将通过“中交招采网”(网址:





10.1收费标准





按照包件分档进行收费,收费标准按以下中标金额进行收取:





(1)在100万元(含)至2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元;





(2)在200万元(含)至1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500元;





(3)在1000万元(含)至3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0元;





(4)在3000万元(含)至1亿元之间的,每次收取3000元;





(5)在1亿元(含)以上的,每次收取5000元。





10.2支付流程





(1)通知推送:中标结果发布后,系统自动推送缴费通知(含应缴金额及支付链接);





(2)费用查询:供应商登录“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模块查看待支付费用;





(3)在线支付:支持对公银行转账或在线支付,支付成功后生成电子凭证;





(4)发票开具:支付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生成“技术服务费”电子发票,供应商可在“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发票下载”模块获取。





11.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名称: 纪委工作机构(党委巡察办公室) 





举报电话: 021-31193650 





举报邮箱: jwss@ 





12. 其他





      详细信息可参考技术规格书《码头生产管控智能体项目技术规格书》      。





(注:可根据项目情况简述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12.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3261号振华重工A座 





邮政编码: 200125





联 系 人:   王玉                





电    话:   021-31191865                





电子邮件:     wangyu1@              





                         2026年8月11日

附件列表 序号附件名称附件说明操作 1 附件1:授权委托书.doc 下载 预览 2 附件2:贸易安全管理告知书.pdf 下载 预览 3 附件6: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告知书.pdf 下载 预览 验证码验证码取消确定 物资信息 序号设备物资名称设备物资说明税率单位 1 软件系统开发 6% 项 验证码验证码取消确定 列表 序号公告类型公告名称环节
推荐业主单位 更多
 
1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2
大庆油田公司第九采油厂
 
3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4
大庆油田公司采气公司
 
5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6
大庆油田有限公司第五采油厂环保部
 
7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8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9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十采油厂
 
10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1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七采油厂
 
12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3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九采油厂
 
14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5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友情链接 申请友情链接请联系我们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会员服务 | 入网流程 | 付款方式 | 法律声明 QQ在线:51311961 QQ交谈
Copyright © 2008-2018  国招网  版权所有    网站所载内容及排版格式受版权法保护  严禁转载! 客服热线
400-676-1800
业主单位:政府机构、国有企业及大中型民营企业  |  运营单位:北京华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国招网提供技术支持
政府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京ICP备17009113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150200277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