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同欣恒泽油气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机械清蜡设备(钢丝作业车)租赁项目
招标编号:ZY26-XA413-FW1344
(重要:投标人务必认真填写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信息表》中的“服务”、“业绩发票”等表格,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已填写的《投标信息表》(EXCEL版)上传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的“价格文件”处。《投标信息表》(EXCEL版)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因填写信息错误或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对评审结果和合同签订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同欣恒泽油气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机械清蜡设备(钢丝作业车)租赁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业主为宁夏同欣恒泽油气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宁夏同欣恒泽油气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为满足页岩油开发分公司无杆采油平台机械清蜡的需求,现需引进机械清蜡设备(钢丝作业车)以满足页岩油清蜡需求,本项目拟开展机械清蜡设备(钢丝作业车)租赁项目选商。
2.2招标范围:租赁机械清蜡设备(钢丝作业车)一台,包含清蜡动力设备、录井单股钢丝、防喷管/防喷盒、天地滑轮,预计租赁时长 200个日历日。计划投资:预计人民币(大写)陆万肆仟零柒拾元捌角 ,(小写) 64070.8元(不含税)含税金:人民币(大写)柒万贰仟肆佰元整 ,(小写) 72400元(含 13 %增值税,所需辅材费、装车费、运输费等一切费用)。本工作量为暂定工作量,最终按照实际发生工作量结算。
《宁夏同欣恒泽油气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机械清蜡设备(钢丝作业车)租赁项目》需求一览表 |
序号 | 服务项目 | 型号 | 计量单位 | 单价最高限价(元/天) | 数量 | 金额 (元) | 备注 |
1 | 机械清蜡设备(钢丝作业车) | / | 天 | 362 | 200 | 72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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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元)(含13%增值税、设备租赁即维护费、租期内耗材费、运输费等完成此项目所需一切费用) | 72400 |
注:本表中的数量为暂估量,最终以实际工作量进行结算(含13%增值税、设备租赁即维护费、租期内耗材费、运输费等完成此项服务所需一切费用)。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税率发生变化,按最新国家标准执行。 |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0个日历日。
2.4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共需1名服务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3.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30日前(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一项机械清蜡设备(钢丝作业车)租赁相关业绩。
(1)合同(至少包含以下内容:①合同;②签字页;③合同或合同附件体现同类或类似服务项目相关内容);
(2)对应发票(发票开具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30日以上);
(3)结算确认单。应按要求提供完整的业绩证明材料,缺一将不被认定为有效业绩。
3.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或“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财务审计报告内容须包括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报告应加盖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单位公章,并由两名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财务审计报告相关信息可通过统一监管平台( style="box-sizing: inherit;">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分支机构、新成立单位(如成立于2025年但距2026年审计周期不足整年,或成立于2026年1月1日之后)等无法提供本单位完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应提交加盖公章的最新财务报表或近三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
同时,投标人须满足以下状态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未被宣告破产,且不存在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4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 style="box-sizing: inherit;">3.5设备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一台机械清蜡设备(钢丝作业车)符合第三部分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提供:
(1)设备照片;
(2)设备铭牌照片(须清晰可见参数及生产厂家);
(3)设备采购合同关键页;
(4)设备技术规格书
(5)设备采购合同对应发票。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被中国石油集团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3.8其他要求
3.8.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8.2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无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环保事故。(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8.3投标人须承诺投标文件资料真实有效,无任何虚假。(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6年8月12日至2026年8月17日内完成以下两个步骤:
①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 语音导航转电子招标平台);
②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地址: style="box-sizing: inherit;">, 投标人在缴费平台和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仅登录账号一致,首次登录缴费平台需要投标人通过手机验证码登录,登录后设置密码,详见《投标商用户操作手册》。如有问题,致电400-8800-114转电子招标平台。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在线报名和自助购买文件)后,潜在投标人可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招标文件发票开具:投标人支付标书费后,登陆中国石油招标中心网站: 在“个人中心”栏进入相应订单列表,点击“订单及开票详情”,可以自行下载标书费电子发票。
4.5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需要使用U-key完成投标工作,所有首次参与中国石油招标项目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下载方法如下:
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 style="box-sizing: inherit;">5.投标文件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 2026 年9月1日 08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之前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5.2投标截止时间未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3投标保证金不收取。
5.4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咨询招标机构联系人;对系统操作有疑问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8800114 ,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夏同欣恒泽油气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苏银产业园智慧研发大厦
联 系 人:陈沥
联系电话:18791831067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单位地址:西安市凤城十二路1号(凤城十二路出口加工区凯瑞A座9层)
联 系 人:朱工 杜工
联系电话:029-68934533
电子邮箱:dujinyang_nw@
附件:附件1-投标商用户操作手册.pdf
附件:附件2-投标保证金保险功能操作手册-投标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