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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钻井工程技术研发中心项目(A-34地块)二期工程(科研辅助建筑及附属配套设施)(1#楼等8项)室外园林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名称:
中国石油钻井工程技术研发中心项目(A-34地块)二期工程(科研辅助建筑及附属配套设施)(1#楼等8项)室外园林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北京
发布时间:
2026-08-11
详细内容:

中国石油钻井工程技术研发中心项目(A34地块)二期工程(科研辅助建筑及附属配套设施)室外园林工程项目

中国石油钻井工程技术研发中心项目(A-34地块)二期工程(科研辅助建筑及附属配套设施)(1#楼等8项)室外园林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6-CZ12-GC20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国石油钻井工程技术研发中心项目(A-34地块)二期工程(科研辅助建筑及附属配套设施)(1#楼等8项)室外园林工程项目 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中国石油工程〔2025〕6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石油(北京)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集团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石油(北京)科技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北京市昌平区。

2.2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室外园林面积4476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A-34地块二期工程员工宿舍项目室外园林工程,包括绿化工程、庭院小品工程、水景工程、室外铺装工程、室外照明工程、围栏工程等。

2.3 计划工期

工期60日历日,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9月15日开工。

2.4 标段划分及各标段具体内容

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

2.5 招标范围

A-34地块二期工程员工宿舍项目室外园林工程,包括绿化工程、庭院小品工程、水景工程、室外铺装、室外照明工程、围栏工程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证明材料: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为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还应提供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以及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出具的唯一授权委托书。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 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接管、被冻结,或被宣告破产以及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投标人应提供上一年度(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表;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应提供对应法人企业的。财务审计报告应包括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等,加盖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单位公章,并由两名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财务审计报告相关信息可通过统一监管平台( style="box-sizing: inherit;">投标人为2025年以后成立且无法提供本单位上一年度(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的,应提供自成立之日起加盖公章的最新财务报表或近三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财务报表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等。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如无法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应提供以下①或②任一证明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①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复的上一年度(2025年)部门决算报表。部门决算报表应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等。②本单位出具的近一年财务状况说明(格式自拟)以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应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收入支出表等。

3.3 业绩要求

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50万元人民币与本项目类似的园林绿化工程业绩。

证明材料:应提供合同主要页,或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对应结算发票,发票应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 style="box-sizing: inherit;">3.4 信誉要求(以下内容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4.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公示系统( style="box-sizing: inherit;">3.4.2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style="box-sizing: inherit;">3.4.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style="box-sizing: inherit;">3.4.4 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以判决生效日为准,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 style="box-sizing: inherit;">3.4.5 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style="box-sizing: inherit;">3.4.6 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 style="box-sizing: inherit;">3.4.7 未被纳入中国石油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 style="box-sizing: inherit;">3.4.8 投标人应承诺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生产安全事故、突发环境事件(格式自拟)。

3.5 项目经理要求

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50万元人民币与本项目类似的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业绩。

证明材料:项目经理的业绩证明应提供合同主要页,或中标通知书;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或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工程质量鉴定书复印件需包含参与验收的单位及人员、验收的内容、验收的结论、验收的时间。提供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的以设计施工总承包方或施工总承包方签字为准。提供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工程质量鉴定书复印件的以复印件中体现的设计施工总承包方或施工总承包方项目经理为准,没有体现的以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为准。

3.6 机械设备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满足项目建设需要的设备清单。

3.7 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3.7.1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证明材料:人员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劳动合同主要页和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证明。

3.7.2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有在建项目。

3.7.3 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7.4 农民工工资保障要求:书面承诺农民工工资按期支付(格式自拟)。

3.8 投标人建立QHSE体系并有效运行。

3.9 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 分包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3.11 其他要求

3.11.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1.2 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8月11日至2026年8月17日(北京时间,下同),按顺序完成以下步骤以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①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ref=" style="box-sizing: inherit; text-decoration: none;"> style="box-sizing: inherit;">②登录中国石油招标中心网站( Chrome浏览器登录)。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 style="box-sizing: inherit;">③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按顺序完成上述两项工作(在线报名和自助购买招标文件)后,待招标文件费用到达指定账号,潜在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已报名项目”中进入本项目的主控台下载招标文件。

④潜在投标人在中国石油招标中心网站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成功后,按照网站提供的链接自行下载购买招标文件的电子发票,不再开具纸质发票。

4.2 招标文件按标包售卖,售价人民币200元/标包,只接受电汇,不接受现金。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自愿购买,售后不退。

4.3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潜在投标人需要使用U-key才能完成线上电子投标工作,所有首次参与中国石油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 style="box-sizing: inherit;">①2016年5月20日前已办理过原招标投标网(老招标投标平台)U-key,需要对原U-key进行灌章才能在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进行投标;2016年5月20日后办理过原招标投标网(老招标投标平台)U-key,需要重新办理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U-key。

②对于已办理U-key但无法辨别U-key能否在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正常使用的潜在投标人,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将提供查询服务。

③对于需要办理U-key或灌章业务的潜在投标人,可自主联系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或昆仑银行办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

①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6年9月1日8时4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未上传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视为投标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②建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考虑到投标人众多造成的网站技术支持及网速影响,请提前在工作时间完成线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5.2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方式

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递交人民币4万元(大写:肆万元整)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为电汇或银行保函或保险,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具体操作请参考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投标保证金”。

6.开标

6.1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线上开标):见招标公告5.1。

6.2 开标地点(线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6.3 本项目采取线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无现场开标仪式。

6.4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对线上操作有疑问请联系技术支持团队人员。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石油(北京)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

联 系 人:鲁老师

邮 箱:/

电 话:010-80161058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沧州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70号凯旋城C座26层

联 系 人:杨经理

邮 箱:czycy@

电 话:010-58236988

异议受理联系人:杨经理

异议受理邮箱:czycy@

异议受理电话:010-58236988

异议提出应符合《招标投标活动异议提起须知》有关规定,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或中国石油集团公司官网查看。

电子招标运营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10-62069351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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