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洛阳龙门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承销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CA2026-ZB07-028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1、项目概况:本项目拟以洛阳龙门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为主体,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期限不超过7年的公司债券(以证券交易所最终批准结果及招标人实际使用需求为准)。
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招标范围: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聘债券发行的承销商,负责本次公司债券的申报发行及承销服务并负责发行债券过程的全部工作。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前期尽职调查、申报方案设计、公司债券申报材料的编制、报批、交易所沟通、反馈意见回复、后续发行承销且余额包销、合格投资者筛选与推介、簿记定价、债券配售、挂牌转让登记、备案工作及债券本息的兑付、存续期信息披露督导、投资者维护、后续监管配合等相关事宜。
4、招标人要求:本次债券发行的承销商以保障顺利发行本次公司债券为目的,以达到证券交易所有关债券发行审批机构要求的标准为基准,组建专业工作团队,协调所有中介机构的各项工作,制作申报材料,进行市场询价及发行承销,债券本息的代理兑付及其他债券存续期内的相关事宜,并承担余额包销责任。
5、债券期限:不超过7年期(以证券交易所最终批准结果为准)。
6、服务期限:本次债券本息兑付完成,承销商存续管理义务完成为止。
7、承销方式:组织承销且余额包销。
8、最高投标限价(控制费率):本次债券承销服务费控制费率为不超过债券实际发行金额的0.15%/年(即费率≦0.15%/年)。
9、中标数量:本次采购为选取1家金融机构(含联合体)为此次债券发行承销商,为本项目提供债券发行服务,允许中标单位以不超过2家主体组成联合体开展承销工作。
三、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及媒体
1、招标公告2026年07月20日;
2、招标公告发布媒体:《》、《{本网站》、《》。
四、评标信息
1、评标日期:2026年08月10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2、评标地点:洛阳市高新区河洛路与春城路交叉口西50米峰渡国际1号楼10层第二会议室;
3、评标委员会名单:蒋俊霞、王晓丹、马千惠、张静、杜涛(招标人代表)。
五、中标情况
中标人名称: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446号天风证券大厦20层(联合体牵头人)、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茶子山东路112号滨江金融中心T2栋(B座)26层(联合体成员)
中标费率:0.13%/年
服务期限:本次债券本息兑付完成,承销商存续管理义务完成为止。
质量标准:满足相关国家与地方规范规定及采购人、监管(主管)部门要求。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本次代理服务收费参照原国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费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招标收费标准×65%计取,低于5000元的按5000元收取,最高不超过10万元。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照承销服务费估算金额1575万元(取整1500万元),按照上述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65%计取得出:5.33万元。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七、中标结果公布媒介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本网站》、《》上公布,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及委托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再受理。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洛阳龙门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洛阳市龙门北桥东文保中心212室
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0379-69913055
代理机构:诚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高新区河洛路与春城路交叉口西50米峰渡国际1号楼10层
联 系 人:尚女士
电 话:0379-60689512
监督部门:洛阳龙门旅游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监督部门联系人:李女士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0379-69827550
2026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