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办理流程公开
办理流程公开累计提交时间:
0天0小时1分0秒
累计办理时间:
0天0小时59分0秒
交易系统提交提交人:
交易3.0数据交换用户
办理状态:
提交
提交节点:
2026-08-1114:51:08
提交用时:
0天0小时1分
信息公示比对岗(交易中心)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6-08-1115:49:23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59分
项目编号
WH070NT26EP0525
统一交易标识码
A99-12340200099502886M-20260811-000542-0
一、项目编号:WH070NT26EP0525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2025年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设施农业更新改造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
三、招标条件
1.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芜湖市鸠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2025年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设施农业更新改造项目立项的批复》(鸠发改〔2025〕21号)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资金及比例:自有资金占比70%,国债资金占比30%
四、项目概况、投资规模
1.标段数:1个
2.标段编号:WH070NT26EP052501
3.标段名称: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2025年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设施农业更新改造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
4.建设地点:芜湖市鸠江区
5.建设规模:位于裕溪社区和凤城村,总用地面积约801.51亩,其中裕溪地块总用地面积178614.74㎡(合约267.92亩),布局单体圆拱膜温室27栋,南北朝向为主,总温室面积116480.00㎡(合约174.72亩),均为生产种植型温室,建筑系数65.21%;凤城地块总用地面积约355724.66㎡(合约533.59亩),布局温室58栋,总温室面积219774.08㎡(合约329.66亩),其中玻璃温室1栋,温室面积4147.20㎡(合约6.22亩),育苗圆拱膜温室4栋,温室面积16896.00㎡(合约25.34亩),生产种植型温室53栋,总温室面积198730.88㎡(合约298.10亩),温室以南北朝向为主。
6.计划工期(服务期):90个日历日(其中须在2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取得图审合格证)。
7.招标范围: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801.51亩,主要建设内容为温室工程及室外附属工程。①温室工程:本项目建设温室85栋,总建筑面积336254.08平方米(约合504.38亩),其中玻璃温室1栋,育苗圆拱膜温室4栋,单体圆拱膜温室80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温室主体、通风降温系统、保温系统、环境监测系统、电气系统等。②室外附属工程:本项目配套建设室外灌溉给水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水肥一体化设施(11座)、室外埋地给水管网等;室外雨水排水系统,建设内容包括室外排水沟、雨水检查井、排水口等;室外配套用电设施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原方案、初步设计的优化及深化、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审查)、土建及安装工程,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工作,本项目采用EPC模式实施,包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
8.合同估算价:10123.91万元(本项目投标报价方式以费率的形式报价,投标费率最高投标限价为100%)
9.其他: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定标。
五、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
1.1投标人资质要求:
须同时具备有效的以下(1)和(2)资质:
(1)设计资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即可: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2)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2投标人业绩要求:
施工业绩:自2021年1月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7000万元的设施农业类工程业绩(合同内容至少含设施种植)。
注:(1)设施种植业包括①日光温室;②连栋温室;③植物工厂;④不改变耕地地类的拱棚;⑤塑料大棚;⑥玻璃温室;(合同内容包含上述任意一项或多项内容均可)。
(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见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定标备选单位的业绩将会公示,接受监督。
1.3信誉要求(以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平台“不良行为公示”专栏公开的不良行为记录为准):
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未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
(2)曾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截止日不在公示期内。
1.4其他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即本次招标符合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情形。
2.拟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2.1项目经理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
2.2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无
2.3设计负责人资质要求:须同时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和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
2.4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2.5施工负责人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
2.6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2.7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与设计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
3.是否接受联合体: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含牵头人)成员总数量≤3家。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本项目招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其他联合体成员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联合体协议书等资料放到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中除“联合体协议书”须各成员盖章以外,其余内容仅须牵头人签字盖章即可。联合体投标的,招标文件要求的如投标人类似业绩、项目负责人业绩、荣誉、人员等内容联合体任一方提供均可。(3)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维护联合体成员的。
六、招标文件获取及费用支付方式
1.获取时间:2026年08月12日09:00至投标截止时间。
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时间内登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数智共享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