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号 | 执行案件名称 | 案外人 | 拟发放金额 (元) | 发放事由 | 是否经过合议 | 承办法官及联系电话 |
1 | (2025)粤1226执887号 | 申请执行人广东德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德庆县德利商贸有限公司、德庆锦龙投资有限公司、郁南锦龙投资有限公司、吴英杰、余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 严宇豪 | 4835.29 | 退买受人垫付的税费(德城镇青云路南侧清华花园四期夹层小车位c27号) | 是 | 梁法官0758-7788965 |
2 | (2026)粤1226执43号 | 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庆县支行与被执行人陈广乘、梁兰妍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 冼炎娇 | 12903.9 | 退买受人垫付的税费(德庆县德城大桥村委会甘塘开发区东海湾商住小区第1幢1103房) | 是 | 梁法官0758-7788965 |
3 | (2014)肇德法执字第183号 | 申请执行人陈炳流与被执行人梁月清合同纠纷一案 | 郭健政 | 56380 | 退案外人郭健政在竞拍(2025)粤1226执887号案件标的物(位于德庆县德城镇青云路南侧清华花园四期车位夹层C25 号车位)时汇错账户的款项 | 是 | 梁法官0758-7788965 |
4 | (2025)粤1226执1064号 | 申请执行人肇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德庆县仙罗果业有限公司、德庆县广德恒基实业拓展有限公司、德庆新丽都大酒店有限公司、肇庆市高要鸿益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李伟坚、甘端、谈健芳、李锐洪、陆伟强、黄立程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谢煜荣 | 2505.79 | 退买受人垫付税费(德庆县龙母大街(龙湖东岸)聚龙湖畔地下室 A105号车位) | 是 | 梁法官0758-7789311 |
5 | (2025)粤1226执1064号 | 申请执行人肇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德庆县仙罗果业有限公司、德庆县广德恒基实业拓展有限公司、德庆新丽都大酒店有限公司、肇庆市高要鸿益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李伟坚、甘端、谈健芳、李锐洪、陆伟强、黄立程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陆柏任 | 6436.28 | 退买受人垫付税费(德庆县龙母大街(龙湖东岸)聚龙湖畔地下室 C23号车位 以及245号、246号、247号、248号、249号、264号、265号、266号摩托车位) |
| 梁法官0758-7789311 |
6 | (2025)粤1226执1064号 | 申请执行人肇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德庆县仙罗果业有限公司、德庆县广德恒基实业拓展有限公司、德庆新丽都大酒店有限公司、肇庆市高要鸿益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李伟坚、甘端、谈健芳、李锐洪、陆伟强、黄立程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陈火霞 | 3664.01 | 退买受人垫付税费(德庆县龙母大街(龙湖东岸)聚龙湖畔地下室 A59号车位) | 是 | 梁法官0758-7789311 |
7 | (2025)粤1226执1064号 | 申请执行人肇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德庆县仙罗果业有限公司、德庆县广德恒基实业拓展有限公司、德庆新丽都大酒店有限公司、肇庆市高要鸿益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李伟坚、甘端、谈健芳、李锐洪、陆伟强、黄立程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温宝仪 | 3962.82 | 退买受人垫付税费(德庆县龙母大街(龙湖东岸)聚龙湖畔地下室 C22号车位) | 是 | 梁法官0758-7789311 |
8 | (2025)粤1226执1064号 | 申请执行人肇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德庆县仙罗果业有限公司、德庆县广德恒基实业拓展有限公司、德庆新丽都大酒店有限公司、肇庆市高要鸿益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李伟坚、甘端、谈健芳、李锐洪、陆伟强、黄立程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梁广新 | 3909 | 退买受人垫付税费(德庆县龙母大街(龙湖东岸)聚龙湖畔地下室 D29号车位) | 是 | 梁法官0758-7789311 |
9 | (2025)粤1226执1064号 | 申请执行人肇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德庆县仙罗果业有限公司、德庆县广德恒基实业拓展有限公司、德庆新丽都大酒店有限公司、肇庆市高要鸿益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李伟坚、甘端、谈健芳、李锐洪、陆伟强、黄立程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欧水昌 | 3211.44 | 退买受人垫付税费(德庆县龙母大街(龙湖东岸)聚龙湖畔地下室 C29号车位) | 是 | 梁法官0758-7789311 |
10 | (2025)粤1226执1064号 | 申请执行人肇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德庆县仙罗果业有限公司、德庆县广德恒基实业拓展有限公司、德庆新丽都大酒店有限公司、肇庆市高要鸿益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李伟坚、甘端、谈健芳、李锐洪、陆伟强、黄立程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陈国栋 | 278.43 | 退买受人垫付税费(德庆县龙母大街(龙湖东岸)聚龙湖畔地下室 110号摩托车位) | 是 | 梁法官0758-7789311 |
11 | (2025)粤1226执1064号 | 申请执行人肇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德庆县仙罗果业有限公司、德庆县广德恒基实业拓展有限公司、德庆新丽都大酒店有限公司、肇庆市高要鸿益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李伟坚、甘端、谈健芳、李锐洪、陆伟强、黄立程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邓宇敏 | 3675.76 | 退买受人垫付税费(德庆县龙母大街(龙湖东岸)聚龙湖畔地下室 D51号车位) | 是 | 梁法官0758-7789311 |
12 | (2025)粤1226执1064号 | 申请执行人肇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德庆县仙罗果业有限公司、德庆县广德恒基实业拓展有限公司、德庆新丽都大酒店有限公司、肇庆市高要鸿益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李伟坚、甘端、谈健芳、李锐洪、陆伟强、黄立程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谈彦 | 3020.07 | 退买受人垫付税费(德庆县龙母大街(龙湖东岸)聚龙湖畔地下室 B77号车位) | 是 | 梁法官0758-7789311 |
13 | (2025)粤1226执1064号 | 申请执行人肇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德庆县仙罗果业有限公司、德庆县广德恒基实业拓展有限公司、德庆新丽都大酒店有限公司、肇庆市高要鸿益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李伟坚、甘端、谈健芳、李锐洪、陆伟强、黄立程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聂培连 | 3360.44 | 退买受人垫付税费(德庆县龙母大街(龙湖东岸)聚龙湖畔地下室 B91号车位) | 是 | 梁法官0758-77893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