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城县2026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地下水水源置换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阜城县2026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地下水水源置换项目已由衡水市水利局以衡水市水利局关于阜城县2026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地下水水源置换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衡水农〔2026〕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阜城县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省级以上财政资金和县级配套构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阜城县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阜城县2026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地下水水源置换项目;(2)项目建设地点:阜城县;(3)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渠道清淤疏浚1.659km,铺设坑塘引水管道1972m,铺设坑塘连通管道198m,新建管道检修井2座,新建管道进出口防护9处,新建坑塘管道进水闸3座,新建坑塘渠道进水闸2座,坑塘周围安装安全防护网7326m,新建扬水点22座,铺设扬水点连接机井输水低压管道19.73km等。(4)计划工期:10个月。(5)质量标准:合格。(6)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水利水电专业)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无其它在建项目。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取得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4、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