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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香港中文大学(深圳)音乐学院2026年教学台式计算机采购项目竞价采购竞价公告
公告名称:
[竞价]香港中文大学(深圳)音乐学院2026年教学台式计算机采购项目竞价采购竞价公告
所属地区:
广东
发布时间:
2026-08-11
详细内容: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音乐学院2026年教学台式计算机采购项目竞价公告

项目概况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音乐学院2026年教学台式计算机竞价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本公告及附件获取竞价文件,并于2026年08月19日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应答文件(报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2.项目名称:香港中文大学(深圳)音乐学院2026年教学台式计算机采购项目竞价采购

3.采购方式(组织形式):竞价

4.预算金额(元):45000

5.最高限价(元):45000

6.采购需求:

采购计划编号

货物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

PLAN-2026-440300000-103904-08048

教学台式计算机(含显示器)

3

详见竞价采购需求明细

7.交货期、交货地点、技术要求、服务要求、售后要求、验收要求等内容详见竞价采购需求明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如果参与响应的供应商为分公司则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其所属集团(或总公司)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出具的授权函或承诺书,但只接受直接授权,不接受逐级授权,并同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不接受同一集团(或总公司)授权两家或以上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应答,也不接受集团(或总公司)与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应答,如出现上述情形,该两家或以上供应商的应答文件均按无效应答处理);

(二)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上内容由供应商在《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三)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四)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由供应商在《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六)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应答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供应商的应答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相关信息);

(七)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注:“信用中国”( 18:00至2026年08月19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网站( 09:00前(北京时间)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供应商竞价程序及时间安排

1.竞价程序

(1)报名操作。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 00:00

(2)采购人答疑截止时间:2026年08月18日 00:00

(3)投标响应截止时间:2026年08月19日 09:00

(二)竞价文件主要内容

1.项目竞价文件由竞价公告、竞价采购需求明细、答疑内容和竞价应答文件格式四部分组成。

2.竞价采购需求明细主要包含本项目的具体技术需求、服务要求等要求。

3.竞价公告和竞价采购需求明细出现不一致时,按以下优先顺序解释:

(1)本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及要求以竞价公告为准,当竞价公告与竞价采购需求明细不一致时,竞价公告优于竞价采购需求明细。

(2)本项目对商品的数量以竞价公告中的产品数量为准,竞价采购需求明细中的产品数量应与政府采购计划中产品数量相对应。

4.供应商按竞价应答文件格式要求填写响应内容,应答文件可不用盖单位公章,竞价及应答文件中标注盖章的除外。

5.采购人不得指定或推荐特定品牌、型号进行竞价。

(三)竞价成交原则

1.有效供应商及数量。有效供应商是指参加本项目竞价,通过资格性审查且实质性响应本项目竞价文件的供应商。有效供应商数量应不少于3家,否则项目竞价失败并重新采购。

2.本项目成交方法采用最低价法,通过资格性审查且实质性响应本项目竞价文件的供应商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由采购人按照最低价法,确定最低报价的1家为成交供应商。当最低报价出现有两家或以上供应商时,由采购人自主选择1家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四)供应商实质性响应标准

对供应商竞价应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进行评定,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应标将被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

1.报价总价超过竞价文件中的财政预算,或者报价单价超过竞价文件中对应的单项预算。

2..供应商响应的产品数量违背竞价文件中产品数量的。

3.供应商响应的任意一项服务要求不符合本项目竞价文件中约定的服务要求。

4.供应商响应的任意一项技术要求不符合本项目竞价文件中约定的技术要求。

5.供应商应答文件中分项报价之和大于其竞价总价的。

6.供应商应答文件未按竞价应答文件格式规定内容、格式提交或填写不完整。

7.采购需求明细中未明确已取得财政部门等审批部门同意采购进口产品审批件的,供应商选用进口产品参与竞价。

8.若本项目竞价采购的产品有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的(空调机、台式计算机(含一体机)、便携式计算机、激光机、针式机、液晶显示器等),供应商未选用节能产品响应竞价或者应答文件中未提供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

9.供应商未按项目要求上传竞价应答文件的,或应答文件存在列放位置错误,导致属于信息公开情形的没有被公开。

10.投标供应商不得选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对有关美国企业采取相关措施的通知》列明的46家美国企业(不包括在华美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参与投标。

(五)竞价有关情况处理

1.供应商竞价应答文件中分项报价之和小于其竞价总价的,竞价结果排序以竞价总价为准,若该供应商中标,以修正后的分项报价之和为成交金额并签订合同。

2.项目竞价失败:若有效供应商不足3家时,项目竞价失败并重新采购。

3.成交结果确定后,如因质疑、投诉等情形被依法确认供应商成交资格无效的,应当重新采购。

4.成交结果确定后,如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原则上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5.供应商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或者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报主管部门处理且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6.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竞价文件(竞价公告、竞价采购需求明细和竞价应答文件格式)规定的要求诚信投标,并对竞价行为和结果承担法律责任。凡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第七十七条和第七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将报主管部门处理。

7.若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条规定情形的,采购人或招标机构可将有关情况报同级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予以通报。市、区财政部门将加大对违法违规供应商的惩戒力度,实施联合惩戒。

8.供应商提交的竞价应答文件按照《深圳市财政局关于规范调整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示(公开)等事宜的通知》(深财购〔2025〕60号)要求,分为信息公开部分与非公开部分。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时为计算机截取信息自动公布,如供应商误将涉及个人隐私或商业秘密的信息放入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相关后果由供应商自负;如供应商将必须放于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的内容放入应答文件(非信息公开部分),将作应答无效处理。

(六)质疑及其处理

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竞价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竞价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竞价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2.供应商认为竞价文件、竞价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对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按《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二条要求,以书面形式向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提出质疑。

3.请质疑供应商根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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