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825330-1/2026-00213
分类: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东方市新龙镇
发文日期:2026年08月11日16:55
名称:东方市新龙镇新村村民委员会关于选聘2026年《环岛旅游公路(辅路)新村段太阳能路灯新建项目》施工单位的公告
文号:无
主题词:无
东方市新龙镇新村村民委员会
关于选聘2026年《环岛旅游公路(辅路)新村段太阳能路灯新建项目》施工单位的公告
根据《东方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方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东府〔2024〕47号)的规定,2026年新龙镇新村环岛旅游公路(辅路)新村段太阳能路灯新建项目的工程安装费未达到招标规模标准,为确保该项目顺利推进,现依法依规对该项目施工单位进行公开选聘。
一、项目名称:2026年新龙镇新村环岛旅游公路(辅路)新村段太阳能路灯新建项目。
二、项目概况
(一)业主单位:东方市新龙镇新村村民委员会。
(二)工程建设地址:东方市新龙镇新村辖区环岛旅游公路辅路,包含方舱医院至环岛旅游公路路段(长度约2000m)、跑马坡至新村中桥路段(长度约470m)。
(三)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在项目实施路段新建安装7米100W一体式太阳能节能路灯共计89盏,间距25-30米,交错布置;具体以施工图设计和预算评审工程量清单为准。
(四)工期:1个月
三、招标范围
2026年新龙镇新村环岛旅游公路(辅路)新村段太阳能路灯新建项目。
四、招标控制价
预算评审建安费为229,582.13元。报名单位据此进行下浮后以具体金额进行报价(下浮率0-10%,下浮后取整数),报价函格式详见附件。
备注:以上经费需等上级部门同意拨付后方可支付,拨付时间未定,建议各单位结合自身财务状况参与选聘,中标方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有工作内容。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报名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须持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或二级建造师执业证书,并在配备的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应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近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在“海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TOP】【页面】【关闭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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