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公司(托克逊能化、圣雄氯碱、圣雄电石)人员定位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816042608H-001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公司(托克逊能化、圣雄氯碱、圣雄电石)人员定位项目招标人为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公司(托克逊能化、圣雄氯碱、圣雄电石)人员定位项目该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概况:本项目属于“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体系中的关键应用场景之一。项目建设以满足应急管理部门监管要求及企业安全生产精细化管控为目标,围绕人员安全、作业过程管控及风险预警能力提升,构建覆盖厂区重点装置区域的高精度人员定位与可视化管理体系,使用单位包含:新疆圣雄氯碱有限公司、新疆圣雄电石有限公司、新疆中泰化学托克逊能化有限公司人员定位项目建设。由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统一招标,使用单位分别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2.2招标范围:新疆圣雄氯碱有限公司人员定位区域设备防爆防护等级清单、新疆圣雄电石有限公司人员定位区域设备防爆防护等级清单、新疆中泰化学托克逊能化有限公司人员定位区域设备防爆防护等级清单及图纸内的全部生产区域、重大危险源、装置设备、巡检通道、道路等实现全域无盲区定位覆盖;全厂区域人员定位,涵盖从方案设计到最终验收的全过程工作。乙方需负责系统的深化设计、全部软硬件设备的供货、人员定位系统平台及三维可视化平台建设,以及定位引擎与管理系统的部署实施。同时需完成与企业现有各业务系统(包括视频监控系统、重大危险源系统、智能巡检系统、电子作业票系统、双重预防机制系统、访客管理系统、门禁/出入口控制系统、HR系统、可燃/有毒气体报警系统(GDS)等)的数据对接与集成联动,建设标准化接口并实现政府监管数据上报功能。在实施过程中,已方还需承担现场安装施工、网络部署、系统调试及性能优化工作,确保系统稳定运行并满足技术指标要求;同时提供完整的培训、技术支持及售后运维服务。已方应对项目整体建设质量、系统完整性及运行效果负责,确保最终交付系统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功能及性能要求。项目竣工以甲方组织联合验收合格作为付款节点,验收标准以AQ3064.3-2025标准为准,技术规范书为其补充细化要求,乙方无权单方面认定验收通过。
2.3数量:本项目拟采购高精度人员定位系统软硬件供货及安装调试、上线、试运行,包含但不限于人员定位系统平台、UWB高精度定位基站、差分基站、定位工牌卡、智能充电发卡机、人员定位系统服务器、三维地图云渲染服务器、工程师站、辅材及其他设备,具体数量详见技术规范书。
序号
使用单位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1
新疆中泰化学托克逊能化有限公司
高精度人员定位系统
套
1
2
新疆圣雄氯碱有限公司
人员定位系统+
套
1
3
新疆圣雄电石有限公司
人员定位系统+
套
1
合计
3
2.4交货地点:
(1)新疆中泰化学托克逊能化有限公司:新疆吐鲁番市托克逊县工业园区第三辅道南侧。
(2)新疆圣雄氯碱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托克逊县阿乐惠镇。
(3)新疆圣雄电石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托克逊县阿乐惠镇。
2.5交货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送货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到货后60个日历日内完成安装调试、上线、试运行。
2.6质量要求:满足国家、行业规范、技术规范书中要求;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选取1名中标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独立签订和履行合同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本次招标(UWB高精度基站)接受代理商投标;如投标人为制造商,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如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所代理的投标产品的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证明文件(授权证明文件中须体现具体产品名称及型号),且不得存在下述情况:①同一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同时授权两家或以上代理商参与应答的;②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出现制造商和授权代理商同时参与应答的;
3.3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承诺函)。
3.4投标人业绩要求:近三年(2023年01月0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完成单项合同金额≥200万元的人员定位项目业绩至少1项。
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①合同关键页扫描件(至少包括合同、金额页、承包范围页、签订时间页、合同签字盖章页等显示合同主要信息的关键页);②合同的发票(1张即可);③金额认定:以合同签署金额为准。
3.5信誉要求:近3年内(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①未在“信用中国( ” ( 已完成注册的潜在投标人,在中泰集团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下载“新疆中泰电子招标平台投标管家”,下载完成后使用中泰集团招标投标网注册的用户名及密码登录“新疆中泰电子招标平台投标管家”,并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上传招标文件费电汇汇款凭证(未在规定时间内汇款或汇款未到账或未上传汇款凭证的,均视为未在规定时间购买招标文件),待我公司工作人员确认后,投标人登陆“新疆中泰电子招标平台投标管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费1000元/套,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费须从投标人账户支出,招标文件费用可以采用电汇形式缴纳至以下账户:
收款单位名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银行账号:3110910037672622589
行号:302581044398
电汇时备注:“0816042608H-0011招标文件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02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投标人需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通过“新疆中泰电子招标平台投标管家”上传至“新疆中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开标地点及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9月02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本项目为在线远程异地不见面开标,请投标人准时登录“新疆中泰电子招标平台投标管家”,在“我的项目”中选择本项目点击进入,进入本项目后选择“开标”点击“进入开标大厅”参加开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中泰集团招标投标网( )、新疆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上发布。
8.其他
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投标人需使用CA电子数字证书【企业+个人(法定代表人)】签章、加密方可完成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提交;CA电子数字证书办理:请各潜在投标人通过“中泰集团招标投标网( 签章操作手册【登陆中泰集团招标投标网( 签章操作手册”】;
数字证书办理联系人:蒋工,电话:18195998177;
数字证书技术联系人:窦立鑫,电话:18599150077;
业务受理时间:申请人在缴费完成并在系统提出申领数字证书起2个工作日内工作人员进行审核(每日上午10:30~13:00,下午15:30~19:00(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9.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供应链管理部。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阳澄湖路 39 号
联系人:李会龙
电话:1356542012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新疆分公司详细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喀纳斯湖北路455号新疆软件园F1栋8层
邮编:830000
联系人:王小丫、李永梅、姚锐锐
电话:18699181606、18195815789
电子邮件:zt_gcx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