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新疆和田地区某矿业公司稀有金属矿露天坑外排水系统项目,技术标准与要求严格按照国家及行业标准,项目资金已到位,具备招标条件。经上级单位批准,现委托新疆阳光采购中心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或潜在的投标人参加。
二、招标项目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新疆和田地区某矿业公司稀有金属矿露天坑外排水系统项目
2.资金100%自筹资金,资金已到位。
3.项目地点:和田地区某矿业公司矿区,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4.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露天坑外排水系统土建工程,包括截洪沟、石笼拦挡堤、混凝土沟盖板、土方开挖与回填、硬化面板、钢筋混凝土结构等。
5.项目编号:XJYGCG2026001525
6.计划工期:18个月(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7.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将项目分包和转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
2.单位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人员要求:
3.1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人员需提供公司社保证明【提供项目经理、安全、地质、测量、机电人员等,由本单位为其以上人员缴纳的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
3.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需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矿业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建议年龄50岁以下;且未担任其它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3项目经理具有3年及以上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经验,项目经理及实施团队身体健康,无高血压、心脏病 患者,能适应高原地区工作环境,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体检报告、劳动及社保关系证明。(至少提供连续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4.财务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近三年2023
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在内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意见,可不用提供财务报表附注。2025年12月3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可提供基本账户开户银行的资信证明。
5.信誉要求:不接受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 ” ( 500000.00 元;招标文件费:¥ 3000.00元;平台服务费:¥ 200.00元)。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完成招标文件费、平台服务费的支付;投标保证金以电汇或转账形式汇缴至系统指定的保证金专用账户。
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六、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为2026年09月 01日11:00分(北京时间),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进行,请投标人准时登录“新疆阳光采购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参加开标会。
七、公告
本次招标公告在( 标 代 理:新疆阳光采购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昆仑东街789号金融大厦10楼
联 系 人:孟庆意、马玉伟、明瑞鹏、高晶
电 话:0991-4605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