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编号:2026GCZC-QYZB-028
二、采购项目名称:河源市第二小学校门口安装防撞升降柱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09708.99
四、采购数量: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粤财采购〔2022〕6号);
(3)《广东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粤财采购函〔2022〕69号);
(4)《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7)《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8)《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分公司(或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或总所)及分公司(或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总公司(或总所)出具给分公司(或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响应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行业类型为“工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5.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