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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波卫星通信设备研发生产基地新建项目-4#生产车间二、5#宿舍楼招标公告
公告名称:
微波卫星通信设备研发生产基地新建项目-4#生产车间二、5#宿舍楼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广东
发布时间:
2026-08-11
详细内容:

{本项目2026-08-11

招标编号:202607053406015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微波卫星通信设备研发生产基地新建项目-4#生产车间二、5#宿舍楼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建设单位为广州程星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广州程星通信科技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如下:

1、工程名称:微波卫星通信设备研发生产基地新建项目-4#生产车间二、5#宿舍楼

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18370.49平方米,包括4#生产车间二、5#宿舍楼,具体工程内容以本项目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3、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黄埔区明华三街13号。

4、项目建设资金:企业自筹资金。

5、最高投标限价:76098788.55元(含9%的增值税),其中:安全生产措施费为:1190373.59元,暂列金额为:5990181.23元。

(注:(1)安全生产措施费、暂列金额为非竞争性费用,投标人须按公布的费用填报报价;(2)超过招标人规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三、招标范围及内容、技术参数:

3.1、招标范围及内容:

3.1.1工程内容与承包范围:基础工程(含水、电气的设备基础)、钢结构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外墙工程、屋面工程、消防工程、门窗工程、电气工程(不含发包方指定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永久用水、永久用电)、防雷工程、管线预埋(含电气、消防、人防、智能化等管线预埋)、装饰装修工程(发包方指定区域除外)、室内给排水工程、室外给排水管网工程、室外道路工程、园林工程、智能化工程、人防工程等,发包人保留调整总承包施工工程范围的权利。

3.1.2招标人不提供本工程施工用水、电接驳,施工所需的水、电,由承包人自行解决,所需费用包含在承包人合同价款中。

3.2、承包方式:

3.2.1按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指定的工程内容进行施工,以包人工、包材料、包材料损耗、包机械设备、包模板系统周转材、包排栅脚手架、包质量合格、包工期、包安全文明施工、包高空作业安全、包承包范围内验收通过、包组织整体竣工验收(含资料整理)、包现场总体组织、包现场总体管理和协调等进行总承包以及工程施工相关手续的办理和协调、包垃圾清运、包材料、包施工范围内的材料及施工检测费用、包利润、包税金、包风险、包工程所需保险等方式承包本项目工程。

3.2.2由中标人按照本合同约定范围和图纸内容及招标文件(含招标答疑纪要及招标文件补充答疑)的要求实行工程施工,除非合同中另有约定,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所填报的投标报价,均应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技术措施费、保险费、施工用水电费、总包配合费、施工期间各类按政府相关文件应由中标人承担的税费和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罚款、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应由中标人交纳的所有费用。

3.2.3(1)工程量依据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纸和相关工程量确认资料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T50500-2024)、《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标准》(GB/T50857-2024)、《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标准》(GB/T50854-2024)、《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T50856-2024)、《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T50858-2024)、《构筑物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T50860-2024)等规范文件计算。

(2)综合单价: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T50500-2024)、《广东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8)》、《广东省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2018)》、《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8)》、《广东省通用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8)》计价。

如采用定额计价的,造价的确定依据广东省计价依据、广东省相关定额、广州市补充定额,若个别项目没有定额可套用,由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实际情况签订补充合同或协议作出约定;若项目实施期间定额更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新旧定额的使用办法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确的,由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实际情况签订补充合同或协议作出约定。

工程结算价最终以发包人审定为准。

3.2.4招标人根据工程实施情况,有权对中标人的承包范围及内容进行适当调整。

四、特别要求:无。

五、工期要求:365天(日历日),最终开工时间以发包人通知之日或监理单位的开工令为准,最终工期不得超过本条约定的工期,承包人提出工期顺延申请且顺延事由符合合同约定的,经发包人确认同意后的工期顺延除外。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4.1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

4.2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的要求。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③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

7、专职安全员资格要求: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九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视为无效投标。

11、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六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七、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8月11日至2026年08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3-2204)。报名时,供应商需提供填写完成的《获取文件登记表》(版一份,可不盖章)

注:《获取文件登记表》(WORD版)(版本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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