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ZLT-WH-326039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100-2026-04141
3、项目名称:J01-J10教学楼室内消防维修改造工程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14.76908(万元)
6、最高限价:114.76908(万元)
7、采购需求:
J01-J10教学楼室内消防维修改造工程,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内容。
8、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内容。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5.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本项目所需工程应由中小微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微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第六章相关格式)并按其要求填写相关数据资料,否则将视为无效响应文件。本磋商文件所称“中小企业”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相关规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5.2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新证乙级及以上)。
(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08月12日至2026年08月18日,每天00:00至12:00,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网上
3、方式:
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可通过登录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6年08月12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6年08月2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网上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现场。
五、开启
1、时间:2026年08月2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网上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现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合同签订前相关要件的核验。采购人有权在合同签订前核验供应商在其磋商响应文件中以“资格条件承诺”形式对其符合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所作出承诺以及“拟投入本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中具体人员社保承诺的事项的真实性,核验未通过的,不予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按照评审报告推荐顺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或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供应商涉嫌虚假承诺等行为的,将报告财政监管部门,由财政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2.采购活动中应落实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政策、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支持绿色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中小微型企业扶持(含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策。
3.供应商无需提交纸质响应文件,需于截止时间前在武汉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4.合同信用融资
(1)相关政策:①关于印发《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鄂财采发〔2020〕5号)②关于印发《武汉市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业务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2)融资产品:市级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
5.政府采购保函
(1)相关政策:《关于推进政府采购预付款保函和履约保函工作的通知》(武财采〔2022〕341号)。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江汉大学
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三角湖路8号
联系方式:027-847783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中联太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马祖路17号9楼
联系方式:027-889393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宏、宫永鑫、刘婧、李健敏、胡佳康
电话:027-88939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