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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各潜在投标人:关于通江县****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项目(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招标文件,需要更正内容,更正如下:一、将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低于成本报价的内容更正为:“根据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川交规〔****〕*号第四十六条规定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报价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对相应投标报价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二、将第三章评标和定标办法前附表*.*.*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的内容更正为:“计算公式为: S(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注:(*)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投标函(第二个信封)中投标总报价大写金额(*)评标价不参加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情形: ①投标人未在投标函(第二个信封)上填写投标总报价; ②投标人的评标价超出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 ③投标人投标函(第二个信封)中投标总报价的大写金额无法确定具体数值;当报价方式采用单价或总价以外的其他情形时,投标报价无法确定具体数值。 ④投标人评标价低于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的**%(含本数)。”三、将第三章评标和定标办法前附表*.*.*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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