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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本级]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抚州市留置中心及临川留置分中心食材配送项目(标段2)(项目编号:JXTC2026150083-02)的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名称:
[抚州市本级]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抚州市留置中心及临川留置分中心食材配送项目(标段2)(项目编号:JXTC2026150083-02)的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江西
发布时间:
2026-08-12
详细内容:
采购公告







变更公告







答疑澄清







结果公示







合同公示



















[抚州市本级]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抚州市留置中心及临川留置分中心食材配送项目(标段2)(项目编号:JXTC2026150083-02)的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招标单位名称: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名称:







招标代理负责人: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







监管部门名称:



监管部门联系电话:







交易中心名称:



交易中心联系电话:















【 2026-08-12】





















项目概况



抚州市留置中心及临川留置分中心食材配送项目(标段2)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09月02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TC2026150083-02

项目名称:抚州市留置中心及临川留置分中心食材配送项目(标段2)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8212500.00 元

最高限价:8212500.00 元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采购条目名称采购品目数量单位采购预算(人民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抚购2026F000219373抚州市留置中心及临川留置分中心食材配送项目(标段2)其他批发服务1项8212500.00元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12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通过“信用中国”或“”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如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提供《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

(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满足要求的,视为投标无效。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公章的有效证书复印件,不满足的视为投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8月13日 00:00 至 2026年08月20日 23:3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方式:网上确认和下载招标文件。(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9月02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不需要到现场参加开标会)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潜在投标人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2、本项目采用投标折扣率作为投标报价,所有服务项目所报折扣率须相同,须包含完成本项目相关服务所需的设备、人员、培训、技术支持、税费等一切相关费用。

3、抚州市留置中心及临川留置分中心食材配送项目共计2标段,按照预算金额大小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评审,评审顺序为:标段1、标段2,且采用同一投标人只能中标一个标段方式确定各标段中标人。例如:若A公司在标段1评审排序第一,则A公司参与标段2作无效文件处理(即不进入后续标段的评审程序)。

4、(一)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不需要到现场参加开标会,现场环节(包括但不限于现场签到、递交原件、现场解锁、纸质保函等)全部转为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操作,现场签到环节改为网上签到,投标人必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线上签到,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未按时网上签到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建设项目-投标人操作手册(政府采购)”,如有疑问请联系新点工作人员,联系电话:400-998-0000。(二)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理人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且应当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项目开、评标期间必须保持在线状态,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接收评标委员会的询标等信息。(三)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理人在主持人设置的投标人解密时长(设置为20 分钟)内完成在线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作废标处理。

5、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及其代表之外的其他人员观摩开标活动。

1)观摩人数:为保证政府采购交易现场秩序,本项目允许观摩人数为5人;

2) 预约方式:对有观摩意愿的人员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将身份信息、联系方式发送至电子邮箱: jzfz@,进行预约登记;

3)人员确定:采购代理机构按收到电子邮件先后顺序确定观摩人员,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观摩通知书》;

4)观摩纪律:观摩人员在开标前10分钟到达开标现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与预约信息核验后进入观摩席。要求观摩人员在开标期间保持安静,遵守开标纪律,不得提出质疑或进行评论,违反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场所管理制度的观摩人员,将被要求离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列入现场观摩开标黑名单,不再允许观摩抚州市范围内的政府采购项目开标;情节严重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国共产党抚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地址:抚州市行政中心5楼

联系方式:195079473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抚州市赣东大道2088号中阳广场2号楼9楼

联系方式:0794-83359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葵,邓文玺

电话:0794-8335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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