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昌局集团公司鹰潭工务段小型养路机械设备采购项目(四次)招标公告 |
|
公告名称: |
南昌局集团公司鹰潭工务段小型养路机械设备采购项目(四次)招标公告 |
| 所属地区: |
江西 |
发布时间: |
2026-08-12 |
|
详细内容:
|
【附件 下载附件请联���客服 QQ:2041 408 252】
南昌局集团公司鹰潭工务段小型养路机械设备采购项目(四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6-NC-WZ-YTGWD2026010-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昌局集团公司鹰潭工务段小型养路机械设备采购项目(四次)招标人为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鹰潭工务段,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南昌局集团公司鹰潭工务段小型养路机械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01包件:无人机3台;04包件:探伤测试试块6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并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3.1.2不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投标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使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3.1.3 01包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须具有制造商授权书,制造商不得就其授权产品与其授权代理商同时投标(报名)。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投标人须为国铁采购平台( 09:00至2026年8月13日 18:00(北京时间)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1包件:0元、04包件: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31日 14:30,地点为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站前西路96号,天集大厦(江西银行)4楼南昌局集团公司标准化交易基地开标室2。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国铁采购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鹰潭工务段
地 址: /
邮 编: /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 18970171656
传 真: /
电子邮件:/
网 址: /
开户银行:/
账 号: /
代理机构:江西南铁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 /
邮 编: /
联 系 人:桂工
电 话: 15079027587、0791-87030362
传 真: /
电子邮件:358015184@
网 址: /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南昌天佑路支行
账 号: 36050155016100001216
9.其他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在开标前10日向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提出异议。异议函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有效联系方式;(2)异议事项涉及的项目名称、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3)异议请求及主张;(4)异议人应提供与物资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5)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6)异议人已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并被受理的应一并说明; 异议人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授权书、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和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自然人的, 异议函件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受理异议电话: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0791-87024738电子邮箱:358015184@
2026年8月8日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