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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内河港连云港区徐圩作业区宿连海河联运码头工程和连云港港徐圩港区113#-114#通用泊位工程勘察设计项目KCSJ标段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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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连云港内河港连云港区徐圩作业区宿连海河联运码头工程和连云港港徐圩港区113#-114#通用泊位工程勘察设计项目KCSJ标段招标公告 |
| 所属地区: |
江苏 |
发布时间: |
2026-08-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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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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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内河港连云港区徐圩作业区宿连海河联运码头工程和连云港港徐圩港区113#-114#通用泊位工程勘察设计项目KCSJ标段招标公告
连云港内河港连云港区徐圩作业区宿连海河联运码头工程和连云港港徐圩港区113#-114#通用泊位工程勘察设计项目KCSJ标段勘察设计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连云港内河港连云港区徐圩作业区宿连海河联运码头工程和连云港港徐圩港区113#-114#通用泊位工程已由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经济发展局以示范区经备〔2026〕59号和示范区经备〔2026〕5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宿连海河联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江苏宿连海河联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连云港内河港连云港区徐圩作业区宿连海河联运码头工程和连云港港徐圩港区113#-114#通用泊位工程的勘察设计招标,项目概况如下:(1)连云港内河港连云港区徐圩作业区宿连海河联运码头工程本工程位于连云港徐圩新区复堆河北岸,纳潮河东侧。本工程拟新建8个2000吨级泊位,包含4个散货泊位、2个件杂货泊位和2个多用途泊位,泊位总长度665.6m,码头结构形式为高桩梁板式结构,设计年通过能力650万吨,其中集装箱6万标箱,后方陆域占地面积25.7万平,配套建设仓库、堆场、道路、辅助生产及生活设施,估算项目总投资93939万元。(2)连云港港徐圩港区113#-114#通用泊位工程本工程位于连云港港徐圩港区一港池南侧岸线,陆域部分东侧紧邻规划集装箱泊位区,南侧紧邻规划横一路,西侧紧邻纳潮河,北至规划海港岸线。本工程拟在连云港港徐圩港区一港池南侧新建2个10万吨级通用泊位(水工结构按靠泊15万吨级散货船设计),泊位总长度564m,码头结构形式采用装配式高桩梁板结构,设计年通过能力918万吨,陆域主要布置堆场、仓库、道路、生产辅助设施等,不含港池疏浚部分,估算项目总投资206060万元。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次项目招标共设1个标段,即KCSJ标段。具体工作内容如下(包括但不限于):①测量与勘察工作:为满足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需要而进行的勘察与测量一切工作。②各支撑性报告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水土保持报告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防洪影响评价报告、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通航安全影响报告、节能评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安全预评价、安全设计专篇、消防设计专篇、职业病预评价、职业病设计专篇、智慧港口设计专篇以及本项目其他审批所需工作,并取得相关主管部门批复。③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连云港内河港连云港区徐圩作业区宿连海河联运码头工程和连云港港徐圩港区113#-114#通用泊位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和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设计范围包括:码头总平面布置、装卸工艺、水工建筑物结构、道路堆场、生产和生活辅助建筑物、给排水、消防、供电照明、控制通讯、起重吊装设备、监控、安全、节能、环保、智慧港口、绿化、绿色港口、交通安全设施等配套相关工程等,并取得相关主管部门批复。④后续服务:后续技术服务包括施工及监理招标配合服务、项目实施期间设计交底、派驻现场设计代表进行技术服务、设计变更等施工配合及交、竣工验收配合。⑤各阶段需报批的报告及设计文件均由中标单位汇总后按不同项目、分批次形成完整的文件上报上级部门审批。2.3服务周期勘察设计周期为270日,各阶段划分如下:(1)合同签订后15天内,编制设计勘察指导书,报发包人批准;合同签订后60日内,提交初测、初勘报告送审稿;(2)初测、初勘外业验收后60日内,提交初步设计送审稿;(3)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60日内,提交详勘、定测报告送审稿;(4)根据项目进度,陆续提交所需的各专题研究报告送审稿;(5)详勘、定测外业验收后90日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6)根据咨询单位、发包人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设计人应在15日内对勘察报告、各设计文件及专题研究报告(如需要)进行修改完善,提交勘察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和专题研究报告(如需要)最终稿,施工图设计文件最终稿;(7)根据发包人招标工作进度的需要,分批提交开展施工招标工作所需的图纸、工程量清单、参考资料、项目施工专用技术规范等招标资料。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3.1.1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1)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运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水运行业(港口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同时投标人还应具有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3.1.2企业业绩条件要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业绩由联合体牵头人或根据联合体分工各自提供):(1)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中的“勘察设计完成时间”为准)至今,至少完成过一个沿海港口码头(泊位等级5万吨级及以上)的施工图设计项目。(2)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中的“勘察设计完成时间”为准)至今,至少完成过一个内河港口码头(泊位等级1000吨级及以上)的施工图设计项目。备注:a、企业业绩以“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服务系统”自动生成的《投标报表》表5“已建工程表”中显示的勘察设计完成时间、项目简介等信息内容为准,或按招标公告8.1款要求提供可体现评审内容的网页截图,否则不予认定;如表5未填报相关业绩,表4填报的主要人员业绩不认定为企业业绩。b、本招标文件中所述:①《投标报表》中显示的勘察设计完成时间:指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施工图设计批复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下同)②内河港口码头是指:属于内河港口岸线范围(即除沿海港口岸线以外的河流、湖泊、水库等水域内的港口岸线)的码头;(下同)③沿海港口码头是指:属于沿海港口港口岸线范围(即沿海、长江南京长江大桥以下、珠江黄埔以下河段及各入海口门、其他主要入海河流感潮河段等水域内的港口岸线)的码头。(下同)3.1.3信誉要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同时满足以下3项要求:(1)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服务系统中最近一次(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为准)的信用等级(勘察设计单位)评价为C级及以上级别,投标人的信用等级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最新公告(或公布)的为准;(2)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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