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金秀瑶族自治县大樟乡人民政府受自治县人民政府委托,拟对六龙屯巷道安全整治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施工单位前来参加采购活动。
一、项目名称
六龙屯巷道安全整治项目。
二、项目地点
大樟乡互助村六龙屯。
三、采购内容
主要建设内容为:硬化村内道路长约500米,宽约3米,厚0.18米,包括道路边坡整治及挡土墙等设施建设;安装照明路灯20盏。建设六龙屯文化宣传阵地约150平方米,含长廊长约21米、宽4米,及其附属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固定单价。
2.要求工期:2026年12月底前竣工验收。
3.工程质量要求:工程验收合格标准。
四、采购预算金额
六龙屯巷道安全整治项目。采购预算金额约为58.424493万元。最终金额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符合从事本次采购服务内容及要求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在“信用中国”网站( style="text-indent: 24pt; widows: 2; orphans: 2; height: 1.5em; margin-top: 8px; margin-bottom: 8px;">(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具备法人资格,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的施工企业,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是具备贰级以上(含贰级)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单位需提供材料包括:
1.报价表或者报价函(备注好联系人姓名、职务及电话);
2.报价人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报价人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近年来供应商实施项目业绩材料。
七、现场踏勘时间、地点
不组织踏勘现场的,施工单位可以自行对工作现场进行考察。
八、报名时间
2026年8月10日起至2026年8月12日止,每天8:00—12:00,15:00—18:00。
九、报名地点
金秀瑶族自治县大樟乡人民政府。
各潜在供应商应持有效资格证件参加报名,资格证件齐全且合格的可领取项目工程量清单、图纸。
报名结束后,金秀瑶族自治县大樟乡人民政府对施工单位进行资格审查,根据通过资格审查的施工单位的数量、资质、业绩及项目实施方案等研究确定施工单位。
十、公告媒体
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style="text-indent: 24pt; widows: 2; orphans: 2; height: 1.5em; margin-top: 8px; margin-bottom: 8px;">十一、联系事项
建设单位:金秀瑶族自治县大樟乡人民政府
地址:金秀瑶族自治县大樟乡大樟街1号
联系人:陈彦文
电话:0772-6318808
监督管理部门:金秀瑶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派出大樟乡监察办公室。
监督人:赵德润,电话:0772-6318100。
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为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金秀瑶族自治县大樟乡人民政府
2026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