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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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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公 告
项目编码:哈产委采(2026)第0684号
1.招标条件
哈尔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发展有限公司进入哈尔滨产权交易所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对本招标项目花园街历史文化街区D区给水工程及采暖工程EPC施工总承包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资金或企业自筹,且资金已落实。现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现就该项目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参加。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花园街历史文化街区D区给水工程及采暖工程EPC施工总承包
2.2服务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花园街
2.3招标内容:主要包括花园街历史文化街区D区庭院给水工程、采暖工程的设计及施工。
2.4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5服务时间:计划工期为30天,(具体开工日期按招标人实际指令为准)。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满足招标人需求;
2.7 建设规模:由于花园街历史文化街区内给水、供热配套工程无法满足街区整体功能提升、商业运营、文化展示等功能需求,街区日常供水难以保障,现状供热基础设施缺失,需对花园街历史文化街区的给水、供热基础设施进行建设。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不划分标段。
2.9 项目预算(最高投标限价):工程施工最高投标限价为2,125,255.92元,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56,500.00元,合计最高投标限价为2,181,755.92元。
2.10 付款期限和方式:
1、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签约暂定合同价的30%。
2、进度款支付
设计部分:设计费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发包人与设计人双方签订合同后,发包人根据设计人实际进度分期付款,最高至暂定设计合同总额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按发包人要求报结算评审,发包人依据结算评审结论向承包人支付剩余尾款。
施工部分:(1)按每月完成工程形象进度结算额80%支付工程进度款,最高至暂定施工合同总额的80%。(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完成项目结算评审后支付至结算审定金额的97%;剩余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且无质量问题后,无息支付。(3)每次拨付工程款时,承包人必须提供符合法律规定的等额增值税发票,如发包人未收到发票或发票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发包人有权拒绝付款且不因此承担逾期付款责任。
2.10中标人数量:1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条款: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拟派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应为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其在本单位缴纳的连续3个月(2026年5月份至7月份)的养老保险记录。
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黑建规〔2026〕3号)规定,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响应按无效处理。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县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暂停或者取消在本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状态。
4)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
5)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近3年(2023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失信主体名单,以信用中国官方网站(
6)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近3年(2023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均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站(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专用条款: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
①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不超过两家;②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方(须为施工单位)和联合体参与方分工及主要权利、义务;③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投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获取
4.1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8月12日9时00分至2026年08月17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在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
注:操作手册下载方式:点击
4.3投标人应在注册完账号点击“”后,按平台内容填写相关信息,并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的扫描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上传到对应位置。(上传材料以平台要求为准)
投标人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全责。
4.4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通过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交纳账号在线支付、下载文件。未按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与投标。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1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5.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根据标室排标需要,请各投标人代表在前款(5.2)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前半个小时内递交密封好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文件递交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抚顺街1号,哈尔滨产权交易所一楼标书受理处。联系人:柳先生,联系方式15246666355。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2开标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抚顺街1号开标室
7.公告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哈尔滨产权交易所(
8.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9.其他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文件获取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哈尔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袁女士
联系方式:15699600522
招标代理机构: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
联系人:柳继峰、庞瑜
联系电话:0451-84245818、0451-55671212
电子邮箱:dept3@
系统操作咨询电话:0451-84642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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