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录 免费注册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676-1800 《国招网》是中国政企交互型电子招投标领导品牌 进入办公平台
招
投
标
招标公告 招标变更 采招业主会
拟
在
建
全项目跟踪 规划施工
供
应
商
明星企业 企业资讯
新
闻
室
焦点视点 技术创新
中标公告 废标公告 流标与答疑 拟在建项目 可研环备 产品选型 资质选型 政策法规 展会信息
所在位置:网站首页 招标公告 正文
云南省肿瘤医院 昆明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昆州院区辐射环境月监测服务(二次);自贸医院辐射环境月监测服务(二次);“互联网+护理”服务(二次);自贸医院配电室预防性试验及配电系统安全巡视服务项目;云南省癌症中心新增两台CT及一间DSA+CT复合手术室预、控、环评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服务;医保专线服务”采购公告
公告名称:
云南省肿瘤医院 昆明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昆州院区辐射环境月监测服务(二次);自贸医院辐射环境月监测服务(二次);“互联网+护理”服务(二次);自贸医院配电室预防性试验及配电系统安全巡视服务项目;云南省癌症中心新增两台CT及一间DSA+CT复合手术室预、控、环评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服务;医保专线服务”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
云南
发布时间:
2026-08-12
详细内容:



云南省肿瘤医院 昆明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昆州院区辐射环境月监测服务(二次);自贸医院辐射环境月监测服务(二次);“互联网+护理”服务(二次);自贸医院配电室预防性试验及配电系统安全巡视服务项目;云南省癌症中心新增两台CT及一间DSA+CT复合手术室预、控、环评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服务;医保专线服务”采购公告





项目地点: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昆州路519号





一、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服务要求及内容







最高限价







备注







1







昆州院区辐射环境月监测服务(二次)







1. 负责自主设计各科室辐射工作场所监测记录表,记录表应涵盖所有必要监测信息。





2. 每月完成对全院所有辐射工作场所的监测后,无需出具纸质报告,但需如实将监测数据记录于设计好的记录表上。





3. 每月监测结果需经相关科室签字确认,并将确认后的检测结果汇总后提交至资产管理部。





4. 监测范围覆盖全院所有涉及辐射工作的场所,含Ⅱ类射线装置场所12个、Ⅲ类射线装置场所27个、乙级非密封场所3个,不得遗漏任何区域,以保障全院辐射环境安全 。





5. 每月完成对昆州院区所有辐射工作场所的监测后,无需出具纸质报告,但需如实将监测数据填写在记录表上。监测费用按照中标月单价结合实际检测次数进行计算,每年度进行一次结算。合同期内使用满意度调研报告,满意率大于95%合格。







5000元/月,6万元/年







服务期3年,每年一考核,考核合格后继续执行下一年度合同。







2







自贸医院辐射环境月监测服务(二次)







1. 自主设计各科室辐射工作场所监测记录表,记录表应涵盖所有必要监测信息。





2. 每月完成对全院所有辐射工作场所的监测后,无需出具纸质报告,但需如实将监测数据记录于设计好的记录表上。





3. 每月监测结果需经相关科室签字确认,并将确认后的检测结果汇总后提交至资产管理部。





4. 监测范围覆盖全院所有涉及辐射工作的场所,每月监测场所数量不超过13个,不得遗漏任何区域,以保障全院辐射环境安全 。





5. 完成为期一年的辐射场所监测,每月监测数据记录表需请科室进行签字确认,作为付款依据,每年进行一次结算。







2500元/月,3万元/年







服务期1年







3







“互联网+护理”服务(二次)







一、服务要求:可提供用户端、护士端、运营管理端三个端口。





(1)用户端;用户通过用户端可以完成服务查找、服务购买、服务记录查看。





(2)护士端;护士通过护士端可以实现服务人员对服务全流程的记录和使用,支持管理人员对服务全过程管理。





(3)运营管理端;通过运营管理端实现管理人员全过程数字化管理,提供运营服务过程干预与质控支持。





项目服务周期内,供应商须完整交付并稳定运行用户端、护士端、运营管理端三套系统端口,各端口功能达标情况纳入二、年度综合考核,具体考核标准如下:





1. 用户端考核标准





系统用户端需完整具备服务检索、线上服务下单购买、个人服务历史记录查询功能,保障使用者可独立完成全流程自助操作,功能无缺失、访问稳定。





2. 护士端考核标准





护士端需支持护理人员完成全部服务流程线上留痕、业务操作;同时满足管理人员依托该端口开展全流程业务监管,流程记录完整可追溯,管理权限清晰可用。





3. 运营管理端考核标准





运营管理端需实现管理人员数字化全流程管控,具备运营数据查看、业务流程干预、服务质量管控配套功能,可支撑日常运营监管与质控工作落地。





三、考核判定规则:





年度考核时逐项核验三端全部功能,任一端口核心功能缺失、无法正常使用,视为本年度服务考核不合格。







4.9万元/年







服务期3年,每年一考核,考核合格后继续执行下一年度合同。







4







自贸医院配电室预防性试验及配电系统安全巡视服务项目







服务内容





1.负责10kV配电室预防性试验:试验设备包括电力电缆、架空线路、断路器、高低压开关柜、变压器、直流屏操作电源、全站接地网系统等。





2.负责柴油发电机专项启停保养:包含空载试运行、机油、电瓶、油路检查、自动切换模拟测试。





3.负责电力安全工器具年度检测:检测内容包含配电室、发电机室运维全套绝缘安全工具,包含往返运输、检测标识,出具正式检测报告。





4.负责高低压配电系统综合巡视:电力电缆、架空线路、断路器、高低压开关柜、变压器、直流屏操作电源、全站接地网系统、配电箱等设备,全覆盖巡检,含红外测温、缺陷拍照、设备外观、温度、异响、接线紧固、仪表读数,出具巡检报告。





二、服务要求





1.严格按照国家及电力行业规范开展作业,巡视排查全面到位。





2.试验成果须满足供电部门监管要求,出具合规有效的正式检测试验报告;巡视报告须明确隐患问题与整改建议。





3.作业过程必须严格遵守医院安全管理规定,做好现场防护,合理安排作业时间,保障正常医疗秩序不受影响。





四、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服务单位完成全部现场工作、提交完整成果资料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止。







23000元















5







云南省癌症中心新增两台CT及一间DSA+CT复合手术室预、控、环评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服务







项目概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规定,医疗机构建设项目可能产生放射性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应当向行政部门提交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控评价报告及环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现云南省癌症中心规划新增两台CT及一间DSA+CT复合手术室,按照要求需编制预、控评价报告及环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并报省卫生健康委、省生态环境厅审批。





服务内容:





1.完成两台CT及一间DSA+CT复合手术室预、控、环评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服务;





2.协助医院完成资料报批,直至取得预、控、环评价报告批复,并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系统备案。





3、服务验收方案:设备取得预、控、环评价报告批复,并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系统备案,且设备合规投入使用。







9.8万元















6







医保专线服务







1.7*24小时监控和维护服务。





2.故障响应时间不超过20分钟,除特殊情况外故障解决不超过3小时。





3.数据带宽不低于100M。





4.服务期3年。每年考核,可出具月度和年度专线质量报告,满足医院网络安全与等保要求。





5.严格保密医疗与办公数据,不泄露、不篡改、不非法截取。满足等保与医院信息安全管理规定。制定应急预案。具备合法资质,依法纳税,发票规范,费用透明无隐形收费。





6.严禁与互联网互通。







3.48万元/年















发布公告媒介:本项目有关公告仅在云南省肿瘤医院 昆明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官网发布。





响应须知:





1.谈判申请人必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竞争性谈判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2.谈判申请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任意一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完整的财务报表或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谈判申请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谈判申请人有依法缴纳税金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谈判申请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交承诺函)。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7. 响应人在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所有材料需加盖公章





(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响应须知”1-6条内容相应材料加盖公章 。





8.资质不全、授权不全不予报名。





9.响应保证金及交付方式:本次响应不需提交保证金。





10.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地点:云南省肿瘤医院后勤楼4楼408办公室。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含公告发布当日)





报名联系人: 0871-65235318 刘老师、聂老师





11.资格预审合格后通知报名谈判申请人参加采购评审。





12.评审时间、地点:以招标采购办公室工作人员通知为准。





13. 参与评审需提供的材料:





(1)响应文件(正本)1份(内容可参考云南省肿瘤医院官网“信息公开-招标采购-招标资源下载”中“云南省肿瘤医院 昆明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服务类响应文件模板(2025年版)”、须包含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2)响应报价单5份(即响应文件中的“响应价格组成表”)(加盖公章);





(3)二次报价明细表1份单独,报价栏现场填写(加盖公章);





14.评分方式参考以下表格:



























































价格评分表







公式:Rn= Cn/Cm*10







其中:Rn:得分 Cm:报价 Cn:最低价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最低价







报价







得分







1







0







¥0.00







¥0.00







#DIV/0!





























































































综合评分表







项目分类







分项标准







具体说明及分值







企业综合实力


(10分)







2021-2025 年类似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10分)







每提供一个类似业绩得 1分,最高得10分。未提供合同复印件的不得分。(销售用户、设备型号、价格质保期等关键信息不得遮挡)







服务部分(45分)







符合服务要求(45分)







响应服务要求较好得 45 -31分;服务要求响应一般得30-16分;服务响应要求响应较差得15-1分;不响应服务要求不得分。







商务部分(35分)







商务部分一般条款(20分)







供应商根据公司具体情况提供服务方案。服务方案合理、可行得20-13分,售后服务方案较合理,实施性一般得12-7分,售后服务方案不合理,实施性差得6-1分,未提供售后服务方案不得分。







服务期(5分)







完全响应采购公告要求得5分,不响应不得分;







其他服务要求(10分)







供应商根据具体情况提供其他服务。其他服务方案合理、可行较好得10-6分,其他服务方案较合理,实施性一般得 5 分,其他服务方案不合理,实施性差得 1-2 分,未提供培训方案不得分。













云南省肿瘤医院 昆明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





推荐业主单位 更多
 
1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2
大庆油田公司第九采油厂
 
3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4
大庆油田公司采气公司
 
5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6
大庆油田有限公司第五采油厂环保部
 
7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8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9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十采油厂
 
10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1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七采油厂
 
12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3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九采油厂
 
14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5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友情链接 申请友情链接请联系我们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会员服务 | 入网流程 | 付款方式 | 法律声明 QQ在线:51311961 QQ交谈
Copyright © 2008-2018  国招网  版权所有    网站所载内容及排版格式受版权法保护  严禁转载! 客服热线
400-676-1800
业主单位:政府机构、国有企业及大中型民营企业  |  运营单位:北京华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国招网提供技术支持
政府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京ICP备17009113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150200277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