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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城市固废及农林废弃物资源化再生利用项目一期一阶段土建工程中标公告
公告名称:
[盐城市]城市固废及农林废弃物资源化再生利用项目一期一阶段土建工程中标公告
所属地区:
江苏
发布时间:
2026-08-12
详细内容:

[0]泰州常青(生物基高分子材料生产基地)厂外公共管道廊架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B3212851886000041

项目名称

泰州常青(生物基高分子材料生产基地)厂外公共管道廊架工程建设项目

标段编号

B3212851886000041001001

标段名称

泰州常青(生物基高分子材料生产基地)厂外公共管道廊架工程建设项目施工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26年8月12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6年8月18日

工程类型

房屋建筑施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第一章招标公告

江苏永华房地产造价咨询评估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2建设地点:江苏省:泰州市_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

2.3建设内容:管廊起点位于中海油3号门,沿通扬路南侧绿化带向西敷设约170米后,跨越通扬路,转入润江路东侧绿化带,最终抵达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泰州)有限公司厂区围墙。管廊全长约610米,宽度2.5米,高度4.5米,跨越一般公路及水沟采用地上桁架的方式,跨越通扬路桁架高度10米,跨越110kv变电站门口桁架高度8米。本次管廊采用双柱门型管廊,立柱跨距9米,单层、局部地下管网密集的区域采用T型单柱管架。管廊结构采用地下基础为混凝土,地面以上为钢结构的型式。

2.4质量要求:合格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内容

合同估算价(万元)

B3212851886000041001001

泰州常青(生物基高分子材料生产基地)厂外公共管道廊架工程建设项目施工

管廊敷设,包括但不限于图纸及清单内全部建设内容。

422.5

2.7工期:90日历天

2.8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否

2.8.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否:非财政资金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此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时间要求:2026年5月-2026年7月,其他要求: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不超过65岁)提供退休证明。

(4)拟选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3.4.1□企业□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年/月/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设置要求为:1、类似工程业绩的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仅可选1项;2、类似工程数量仅可选1个;3、类似工程期限一般不得低于3年。);

(注: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1)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2)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3)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4)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3.4.2自/年/月/日以来(近2年内),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3自/年/月/日以来(近1年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4自/年/月/日以来(近5年内),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5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预留。接受大型企业将%(不低于%)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家(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在拟分包项目计划表中明确。

□3.7本次招标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评标入围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评标入围、初步评审、详细评审的顺序进行评审,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根据本章第2.3.3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及量化标准进行价格折算,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投标人得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代表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2.1.1

评标入围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2.1.2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评标入围方法:

(一)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小于等于20家时,全部确定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

(二)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超过20家时,

□招标人直接确定以下方法×的评标入围方法,确定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代表从以下方法二、方法三中随机抽取一种入围方式,并抽取相关参数(如有),确定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

□方法一:全部入围法

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方法二:低价排序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25%、3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抽取;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不少于15家(R?般不少于15家,具体数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排序第15位存在两个及以上报价并列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15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方法三:均值入围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抽取,已经去除的投标人不再参与报价平均值计算和后续评标;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含)以上和平均值以下若干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取平均值(含)以上的具体数量为6家,取平均值以下的具体数量为9家,平均值以下投标人应多于取平均值(含)以上的投标人,合计数量不少于15家(R?般不少于15家,具体数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不足R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含)以上(或平均值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平均值(含)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含)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三)未入围评标的投标人,不再参与后续的评标程序,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下一步评审。

(四)评标入围结果调整方式: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初步评审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2.1

形式性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投标函

签字盖章

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投标文件的组成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1的要求。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2.2.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安全生产许可证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资质等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项目负责人资质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项目负责人

安全生产考核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项目负责人其他要求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和相关劳动关系证明。

其他禁止性情形

无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一项情形。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

……

2.2.3

响应性

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工期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工程质量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投标报价

无下列情形之一:(1)低于成本;(2)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3)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项的规定。

诚信投标承诺书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有效的诚信投标承诺书。

其他

无第三章“评标办法”4.无效标条款所列情形。

……

……

详细评审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3.1

评标价

?以投标报价为评审因素

投标报价:100分

2.3.2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的最低值为评标基准价。

说明:

1.投标报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投标人成本评审中的投标报价平均值调整方式:

□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前款所称评审错误仅限于评标委员会基于招标文件中约定的查询方式、查询地址以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时发生的错误。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隐瞒事实、或者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造成招标人、投标人对评标结果产生争议的,不属于评委评审错误。

2.3.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条款号

量化因素

量化标准

2.3.4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高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按照评标价由低至高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1至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7.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09月02日09时00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9.1本次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2本次公告为第1次发布。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地址:

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沿江街道滨江工业园疏港路2号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泰州市海陵工业园区泰安路18-3号1幢三层东侧

联系人:

顾巍

联系人:

高亮

电话:

15061000988

电话:

18061989198

传真:

项目负责人:

宗小晶

邮编:

225300

传真:

电子邮箱:

邮编:

225300

电子邮箱: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医药高新(高港)区住建局

联系电话:

10.3异议渠道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通过泰州市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进行在线异议,无须线下递交书面异议文件。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至,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至,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获取。

第一章招标公告

江苏永华房地产造价咨询评估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2建设地点:江苏省:泰州市_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

2.3建设内容:管廊起点位于中海油3号门,沿通扬路南侧绿化带向西敷设约170米后,跨越通扬路,转入润江路东侧绿化带,最终抵达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泰州)有限公司厂区围墙。管廊全长约610米,宽度2.5米,高度4.5米,跨越一般公路及水沟采用地上桁架的方式,跨越通扬路桁架高度10米,跨越110kv变电站门口桁架高度8米。本次管廊采用双柱门型管廊,立柱跨距9米,单层、局部地下管网密集的区域采用T型单柱管架。管廊结构采用地下基础为混凝土,地面以上为钢结构的型式。

2.4质量要求:合格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内容

合同估算价(万元)

B3212851886000041001001

泰州常青(生物基高分子材料生产基地)厂外公共管道廊架工程建设项目施工

管廊敷设,包括但不限于图纸及清单内全部建设内容。

422.5

2.7工期:90日历天

2.8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否

2.8.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否:非财政资金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此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时间要求:2026年5月-2026年7月,其他要求: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不超过65岁)提供退休证明。

(4)拟选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3.4.1□企业□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年/月/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设置要求为:1、类似工程业绩的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仅可选1项;2、类似工程数量仅可选1个;3、类似工程期限一般不得低于3年。);

(注: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1)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2)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3)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4)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3.4.2自/年/月/日以来(近2年内),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3自/年/月/日以来(近1年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4自/年/月/日以来(近5年内),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5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预留。接受大型企业将%(不低于%)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家(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在拟分包项目计划表中明确。

□3.7本次招标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评标入围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评标入围、初步评审、详细评审的顺序进行评审,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根据本章第2.3.3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及量化标准进行价格折算,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投标人得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代表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2.1.1

评标入围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2.1.2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评标入围方法:

(一)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小于等于20家时,全部确定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

(二)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超过20家时,

□招标人直接确定以下方法×的评标入围方法,确定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代表从以下方法二、方法三中随机抽取一种入围方式,并抽取相关参数(如有),确定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

□方法一:全部入围法

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方法二:低价排序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25%、3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抽取;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不少于15家(R?般不少于15家,具体数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排序第15位存在两个及以上报价并列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15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方法三:均值入围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抽取,已经去除的投标人不再参与报价平均值计算和后续评标;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含)以上和平均值以下若干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取平均值(含)以上的具体数量为6家,取平均值以下的具体数量为9家,平均值以下投标人应多于取平均值(含)以上的投标人,合计数量不少于15家(R?般不少于15家,具体数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不足R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含)以上(或平均值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平均值(含)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含)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三)未入围评标的投标人,不再参与后续的评标程序,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下一步评审。

(四)评标入围结果调整方式: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初步评审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2.1

形式性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投标函

签字盖章

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投标文件的组成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1的要求。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2.2.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安全生产许可证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资质等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项目负责人资质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项目负责人

安全生产考核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项目负责人其他要求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和相关劳动关系证明。

其他禁止性情形

无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一项情形。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

……

2.2.3

响应性

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工期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工程质量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投标报价

无下列情形之一:(1)低于成本;(2)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3)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项的规定。

诚信投标承诺书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有效的诚信投标承诺书。

其他

无第三章“评标办法”4.无效标条款所列情形。

……

……

详细评审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3.1

评标价

?以投标报价为评审因素

投标报价:100分

2.3.2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的最低值为评标基准价。

说明:

1.投标报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投标人成本评审中的投标报价平均值调整方式:

□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前款所称评审错误仅限于评标委员会基于招标文件中约定的查询方式、查询地址以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时发生的错误。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隐瞒事实、或者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造成招标人、投标人对评标结果产生争议的,不属于评委评审错误。

2.3.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条款号

量化因素

量化标准

2.3.4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高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按照评标价由低至高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1至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7.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09月02日09时00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9.1本次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2本次公告为第1次发布。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地址:

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沿江街道滨江工业园疏港路2号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泰州市海陵工业园区泰安路18-3号1幢三层东侧

联系人:

顾巍

联系人:

高亮

电话:

15061000988

电话:

18061989198

传真:

项目负责人:

宗小晶

邮编:

225300

传真:

电子邮箱:

邮编:

225300

电子邮箱: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医药高新(高港)区住建局

联系电话:

10.3异议渠道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通过泰州市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进行在线异议,无须线下递交书面异议文件。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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