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州区平易河洪水调查评价报告编制服务招标公告
根据《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张政办发〔2018〕204号)的规定,甘州区水务局现决定对甘州区平易河洪水调查评价报告编制服务在“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张掖市)”发布邀请招标公告,择优选定投标人。
1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 项目名称:甘州区平易河洪水调查评价。
1.2 招标内容:开展甘州区平易河洪水调查评价,真实客观调查评价洪水,编制调查评价报告。
1.3 招标编号:ZYGZ-PYH-HSDC
1.4 招标控制价:人民币叁万贰仟元整(¥32000.00)。
1.5 服务期:6日历天。
1.8 服务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现行规范及行业要求。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须为独立事业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
2.2 投标人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
2.3 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水利工程或水文水资源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拟投入人员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2.4 根据相关规定,招标人分别邀请甘肃省张掖水文水资源勘测中心、甘肃省武威水文水资源勘测中心、甘肃省酒泉水文水资源勘测中心参与本项目投标。
2.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参加。同时,欢迎参与本次竞标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及社会各界就此进行监督、举报。
3 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资料
3.1 投标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投标人近年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的证明;拟投入员证明材料。
3.2 投标人依据控制价报价,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3.3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正反复印件)。
3.4 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style="font-size:12.0000pt">;(.cn)、及信用中国网( style="font-size:12.0000pt">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5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3.6 各投标人将以上文件中的要求按投标文件格式上传阳光采购系统平台。
注:各投标人将以上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后上传阳光采购系统平台,竞价结束后中标单位用A4规格纸按照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编制并装订成册3套投标文件递交至招标人。
4 竞价时间、地点及具体参与方式
4.1 竞价时间(公告、报名、竞价结束时间一致):2026年6月29日16:00—2026年7月2日16:30。
4.2 竞价地点: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阳光采购电子平台
5 联系方式
5.1 招标人:甘州区水务局
地 址:甘州区滨河新区水务局办公楼
联系电话:0936--8863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