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执法
执法主体:六盘水市钟山区金盆乡人民政府
承办机构:金盆乡综合行政执法队
办公地址:六盘水市钟山区金盆乡麻窝村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858‑6340016
二、执法主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贵州省行政执法监督办法》、贵州省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管理权限指导目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三、执法职权范围
依据省、市、区赋权清单,在辖区内依法开展农业农村、自然资源、村镇建设、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城乡市容、林业、民生领域等方面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四、当事人权利救济途径
1.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权利;符合法定条件的,可申请听证。
2.如不服本机关作出的行政执法决定:
行政复议:自知道该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六盘水市钟山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由钟山区司法局行政复议股承办;地址:钟山区政通路79号,可通过“掌上复议”小程序、全国行政复议服务平台线上提交申请。
行政诉讼: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向六盘水市钟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五、监督举报
受理部门:金盆乡党政综合办公室
举报电话:0858‑6340016
行政执法监督:六盘水市钟山区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
地址:钟山区政通路79号。
六盘水市钟山区金盆乡人民政府
2026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