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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公安局关于苏州市公安局2026-2027年度“律师进所”服务采购公告
公告名称:
苏州市公安局关于苏州市公安局2026-2027年度“律师进所”服务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
江苏
发布时间:
2026-08-12
详细内容:

项目概况

苏州市公安局2026-2027年度“律师进所”服务 JSZC-320500-SZJJ-G2026-0015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网址: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09-01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500-SZJJ-G2026-0015

项目名称:苏州市公安局2026-2027年度“律师进所”服务

预算金额:200.000000万元(采购包1:39.000000万元;采购包2:39.000000万元;采购包3:39.000000万元;采购包4:41.000000万元;采购包5:42.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200万元,标段一:39万元;标段二:39万元;标段三:39万元;标段四:41万元;标段五:42万元。

采购需求:

驻点苏州市公安局督察审计支队、交通管理支队事故预防处理大队和姑苏大队、姑苏分局督察审计大队和所有派出所等单位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协助开展信访接待、纠纷调处等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实际服务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

3.履行合同所必备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及《关于印发<苏州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苏财购〔2022〕1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采购包2

1.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及《关于印发<苏州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苏财购〔2022〕1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采购包3

1.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及《关于印发<苏州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苏财购〔2022〕1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采购包4

1.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及《关于印发<苏州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苏财购〔2022〕1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采购包5

1.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及《关于印发<苏州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苏财购〔2022〕1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style='height: 1.5;'>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 style='height: 1; padding-left: 40px;'>方式:苏采云平台获取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09-01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网址: style='height: 1.5;'>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二)文件获取方式及售价:

1.文件获取方式: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系统自行免费下载 。

1.1文件售价:免费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2.1申领CA证书:

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CA,电话:0512 6573 7699;地址:苏州市高新区邓尉路105号狮山科技馆一楼服务大厅。

2.2登录报名: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供应商须、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3、制作、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3.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请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成功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 style='font-family: 仿宋;'>)。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采购文件要求进行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响应单位无需提供纸质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在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上传),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三)本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四)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68616651。

(五) 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机器码一致’将其作为无效投标情形处理。

(六)供应商中标后须提供与电子响应文件完全一致的纸质文件四套,其中正本一套,副本三套,以中文为准,装订成册并由供应商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章(或签字)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七)根据苏州市财政局《关于深入开展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相关要求,本项目支持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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