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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山东分公司2026年政企融合网关增强版(FTTR-B)设备集中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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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中国电信山东分公司2026年政企融合网关增强版(FTTR-B)设备集中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
| 所属地区: |
山东 |
发布时间: |
2026-08-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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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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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山东分公司2026年政企融合网关增强版(FTTR-B)设备集中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未终止
非快采
:2026-08-11
正文
正文
本询比项目为中国电信山东分公司2026年政企融合网关增强版(FTTR-B)设备集中采购项目(标段编号:SDBBFA202607300007),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中捷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中国电信山东分公司2026年政企融合网关增强版(FTTR-B)设备集中采购项目。
本次集中询比合同有效期为:自框架合同签订之日起至1年或实际执行达到成交份额上限止,以先到者为准。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本次询比的规模、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交货期及交货地点具体如下,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1)主设备:XG-PON上行(4网口 2.5GE口 4语音口),30000台;
(2)从设备:从设备-吸顶型(WiFi7,GPON上行对称),15000台;
(3)设备配件:光电分路器/光电插座(1:4),9000个;
(4)设备配件:光电分路器/光电插座(1:5),6000个;
(5)设备配件:光电复合缆(20米),2000根;
(6)设备配件:光电复合缆(30米),3000根;
(7)设备配件:光电复合缆(50米),2000根;
(8)设备配件:光电复合缆(60米),5800根;
(9)设备配件:光电复合缆(80米),2000根;
(10)设备配件:光电复合缆(100米),2000根;
(11)设备配件:光电复合缆(120米),1000根;
(12)设备配件:光电复合缆(150米),1000根;
注:上述采购数量为预估量。
保修期:保修期为至少27个月,从终验证书签发之日起开始计算。
交付期及地点:采购人订单发出后15个日历日内供货至山东省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技术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要求,详见询比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要求。
序号
标包名称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中国电信山东分公司2026年政企融合网关增强版(FTTR-B)设备集中采购项目
政企融合网关增强版(FTTR-B)设备
详见询比公告
78800
山东省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采购人订单发出后15个日历日内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2个,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
序号
综合排名
成交份额
1
第一名
60%
2
第二名
40%
合计
100%
注:最终框架合同金额以成交单价*预估数量*成交份额占比为准,最终结算金额以成交单价*实际采购数量为准。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WiFi7(主设备-XG-PON上行)最高响应限价为548元/台(不含税)人民币,光电复合缆(成捆缆)最高响应单价为1.30元/米(不含税)人民币,具体详见第六章报价文件要求,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询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注:须提供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其他组织经营证明扫描件。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 财务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能力,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税务规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上述承诺书原件。
2.1.4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5 本次询比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2.1.6 与供应商有响应产品代工制造关系的制造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7 供应商资质要求:供应商的响应主设备及从设备应通过中国电信集团常态化评价检测。
注: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常态化评价检测结果证明材料。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08月24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8月24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8月24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9)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产品资格要求
2.3.1 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3.2 产品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 主设备及从设备应具有合法有效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和无委型号核准证书,如证书正在办理中,需提供正在办理的相关证明文件。。
2.3.3 响应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2.3.4响应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3.5响应产品应符合中国电信相关技术要求,并满足第五章技术规范书要求。
2.3.6 响应产品业绩要求:响应产品或同类产品(同类产品指FTTR-B类产品)近两年(自2024年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单项合同以其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其订单时间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累计销售金额应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供应商之间的销售业绩不纳入统计范围。
注:(1)若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及对应该合同的至少一张结算发票扫描件;若为框架合同,须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扫描件、该框架合同下订单的关键页扫描件及所提供任一订单的结算发票扫描件。(2)单项合同或框架合同关键页须能体现合同名称、合同当事人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和签订日期等信息;订单是指依据框架合同至少包括甲、乙双方签章的订单或电子订单等证明材料,关键页须能体现框架合同名称(或框架合同编号)、订单标的物名称、订单金额、订单签订日期等信息。(3)发票须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网址: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8月12日 00时00分00秒至2026年08月17日 0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4.2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4.3询比文件费用: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用。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2026年08月24日 09时30分00秒
5.2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5.3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供应商注册
6.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6.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4000111884
服务邮箱:zb_support@(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
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1999号
地 址:
济南市高新区经十路7000号汉峪金融商务中心A3区1栋1002
邮 编:
250101
邮 编:
250101
联 系 人:
马老师
联 系 人:
刘丽、刘梦岩、石羽、姚姗姗、闫庆丽、刘彩虹、柯晶
电 话:
/
电 话:
18953111621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liuli3@
网 址:
/
网 址:
开户银行:
以天翼保证金平台生成为准
账 号:
以天翼保证金平台生成为准
8.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采购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2026年08月11日
询比标包文件
中国电信山东分公司2026年政企融合网关增强版(FTTR-B)设备集中采购项目
本询比项目为中国电信山东分公司2026年政企融合网关增强版(FTTR-B)设备集中采购项目(标段编号:SDBBFA202607300007),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中捷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中国电信山东分公司2026年政企融合网关增强版(FTTR-B)设备集中采购项目。
本次集中询比合同有效期为:自框架合同签订之日起至1年或实际执行达到成交份额上限止,以先到者为准。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本次询比的规模、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交货期及交货地点具体如下,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1)主设备:XG-PON上行(4网口 2.5GE口 4语音口),30000台;
(2)从设备:从设备-吸顶型(WiFi7,GPON上行对称),15000台;
(3)设备配件:光电分路器/光电插座(1:4),9000个;
(4)设备配件:光电分路器/光电插座(1:5),6000个;
(5)设备配件:光电复合缆(20米),2000根;
(6)设备配件:光电复合缆(30米),3000根;
(7)设备配件:光电复合缆(50米),2000根;
(8)设备配件:光电复合缆(60米),5800根;
(9)设备配件:光电复合缆(80米),2000根;
(10)设备配件:光电复合缆(100米),2000根;
(11)设备配件:光电复合缆(120米),1000根;
(12)设备配件:光电复合缆(150米),1000根;
注:上述采购数量为预估量。
保修期:保修期为至少27个月,从终验证书签发之日起开始计算。
交付期及地点:采购人订单发出后15个日历日内供货至山东省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技术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要求,详见询比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要求。
序号
标包名称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中国电信山东分公司2026年政企融合网关增强版(FTTR-B)设备集中采购项目
政企融合网关增强版(FTTR-B)设备
详见询比公告
78800
山东省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采购人订单发出后15个日历日内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2个,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
序号
综合排名
成交份额
1
第一名
60%
2
第二名
40%
合计
100%
注:最终框架合同金额以成交单价*预估数量*成交份额占比为准,最终结算金额以成交单价*实际采购数量为准。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WiFi7(主设备-XG-PON上行)最高响应限价为548元/台(不含税)人民币,光电复合缆(成捆缆)最高响应单价为1.30元/米(不含税)人民币,具体详见第六章报价文件要求,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询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注:须提供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其他组织经营证明扫描件。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 财务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能力,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税务规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上述承诺书原件。
2.1.4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5 本次询比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2.1.6 与供应商有响应产品代工制造关系的制造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7 供应商资质要求:供应商的响应主设备及从设备应通过中国电信集团常态化评价检测。
注: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常态化评价检测结果证明材料。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08月24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8月24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8月24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9)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产品资格要求
2.3.1 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3.2 产品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 主设备及从设备应具有合法有效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和无委型号核准证书,如证书正在办理中,需提供正在办理的相关证明文件。。
2.3.3 响应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2.3.4响应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3.5响应产品应符合中国电信相关技术要求,并满足第五章技术规范书要求。
2.3.6 响应产品业绩要求:响应产品或同类产品(同类产品指FTTR-B类产品)近两年(自2024年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单项合同以其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其订单时间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累计销售金额应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供应商之间的销售业绩不纳入统计范围。
注:(1)若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及对应该合同的至少一张结算发票扫描件;若为框架合同,须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扫描件、该框架合同下订单的关键页扫描件及所提供任一订单的结算发票扫描件。(2)单项合同或框架合同关键页须能体现合同名称、合同当事人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和签订日期等信息;订单是指依据框架合同至少包括甲、乙双方签章的订单或电子订单等证明材料,关键页须能体现框架合同名称(或框架合同编号)、订单标的物名称、订单金额、订单签订日期等信息。(3)发票须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网址: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8月12日 00时00分00秒至2026年08月17日 0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4.2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4.3询比文件费用: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用。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2026年08月24日 09时30分00秒
5.2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5.3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供应商注册
6.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6.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4000111884
服务邮箱:zb_support@(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
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1999号
地 址:
济南市高新区经十路7000号汉峪金融商务中心A3区1栋1002
邮 编:
250101
邮 编:
250101
联 系 人:
马老师
联 系 人:
刘丽、刘梦岩、石羽、姚姗姗、闫庆丽、刘彩虹、柯晶
电 话:
/
电 话:
18953111621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liuli3@
网 址:
/
网 址:
开户银行:
以天翼保证金平台生成为准
账 号:
以天翼保证金平台生成为准
8.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采购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2026年08月11日
询比附件
询比公告.pdf
2026-08-11 23: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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