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马镇乡村振兴配套设施用地项目涉及生态管控区域不可避让论证服务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溧水区白马镇科创大楼二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8月25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白马镇乡村振兴配套设施用地项目涉及生态管控区域不可避让论证服务。
2.采购需求:根据乱占耕地建房非住宅类房屋专项整治清单,其中11个项目涉及生态管控区域,开展不可避让论证服务,具体详见采购文件需求。
3.预算金额:12.1万元。
4.最高限价单价:1.1万元/个,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5.服务期:自所有前期编制资料齐全的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本项目服务内容,实际工作中以主管部门的要求及甲方工作进度安排开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标。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要满足的资格条件:无。
3.采购人根据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无。
4.拒绝下列供应商参加本次磋商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磋商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