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通过省级媒体平台在全省范围更广更深的讲好市场监管故事、传播市场监管声音、展现市场监管工作,通过声音、图片、文字、视频媒体矩阵,实现全媒体平台宣传,采购人拟委托第三方开展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省级融媒体宣传项目。
(二)项目要求
1、报道江门市(以下或称我市)市场监管领域工作的亮点和成效,拍摄、制作、播出不少于3条的视频,安排制作成品在省级具有影响力的主流媒体展播,每条播出时长20秒至40秒。
2、配合本项目开展自有合作渠道的推广,在主流网络媒体(人民网、央视客户端、新华网、央广网、光明网、中新网、中宏网、国际在线、人民日报客户端、中国报道等)发布图文信息不少于15条。
3、项目总费用包含策划、拍摄、后期剪辑包装、定版排播,以及拍摄期间工作人员的劳务费、食宿费、交通费及由此产生的费用。
(三)服务期限
项目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四)付款方式
中标后,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正式合同,确定支付方式及支付金额。
二、供应商的资格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或登记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经营主体和社会组织。
(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应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法人资格凭证。(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