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南沙港口开发有限公司就2026年南伟码头叉车作业服务外包项目进行邀请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投标。现将该项目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6年南伟码头叉车作业服务外包项目。
二、项目规模:本项目以装卸货物作业单价进行结算服务费用,项目所支付总费用最高限额¥3800000.00(大写人民币叁佰捌拾万元整,含税),服务期限为一年。
三、★项目投标报价:本项目以下浮率进行报价,以百分比表示,不能为负数。投标人以招标人提供的单价清单(见下表)中列出的的各货类服务计件单价为最高限价,以此为基准价执行统一的投标下浮率,投标下浮率须在0.0%≤投标下浮率≤10.0%范围内取值(四舍五入保留一位小数),若报价超出此范围则视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下浮率必须为固定报价,(如5.0%),不接受区间报价(如5.0%~10.0%)。招标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报价处理。
序号
货类
计件单位
计件分类
计件单价(元)
1
冷卷(含马口铁、卷板、带钢、中宽带、开平板)
元/吨
0.95
2
热卷
元/吨
0.85
3
钢坯
元/吨
0.95
4
盘元、槽钢、工字钢、型钢、盒板、螺纹钢、道轨、高线、角钢、齿条钢、钢板桩、焊管、钢板、钢管、水泥桩管、钢结构、吨袋货、石仔
元/吨
1.03
5
散货
元/吨
1.50
6
设备
元/吨
小件(5T或5方及以下)
3.00
元/吨
5T或5方以上
6.00
7
集装箱拆、装
元/个
40尺货柜(个)
16.00
元/个
20尺货柜(个)
12.00
8
辅助时间
元/小时
10.00
四、评标方法:综合评审法
五、★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符合以下规定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投标承诺函作出相关承诺)。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专业技术能力(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投标承诺函作出相关承诺)。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投标承诺函作出相关承诺)。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投标承诺函作出相关承诺,提供国家企业公示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