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LFJY-2026-BQ001
项目概况
来凤县人民武装部训练基地靶场隔离墙改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指定地点现场获取询价文件,并于 2026年08月2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 LFJY-2026-BQ001 |
项目名称 | 来凤县人民武装部训练基地靶场隔离墙改造项目 |
采购方式 | 询价 |
预算金额 | 19.11万元(人民币) |
最高限价 | 19.11万元(人民币) |
采购需求 | 1.靶场隔离墙改造施工,确保结构稳固,具备有效防弹防护能力;2.采购并安装防弹凝胶材料,须满足训练场实弹射击安全防护要求;3.具体工程量及技术参数详见询价文件。 |
合同履行期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供货、安装及调试 |
是否接受联合体 | 否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所投防弹凝胶等特种材料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产品检测报告及产品合格证;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7.供应商须签署保密承诺书,严禁私自拍摄、泄露靶场地理位置、内部结构及训练信息。
三、获取询价文件
1.时间:2026年08月12日至2026年08月15日(提供期限不少于3个工作日),每天全天(00:00至12:00,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来凤县凤中路2号。
3.方式:现场免费领取,不收取任何费用。
4.领取时需携带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7.供应商资格书面声明函。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6年08月2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来凤县凤中路2号。
3.要求:响应文件应密封装订,一式两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包含报价表、资格证明文件、技术方案及售后服务承诺等。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6年08月2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来凤县凤中路2号(具体评审室现场通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08月15日(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踏勘现场:供应商如有需要,可在获取文件期间联系采购人自行踏勘现场,充分了解隔离墙现状及安装条件,费用自理。
3.验收标准:项目完工后,采购人将按标准进行测试验收,测试不合格的,供应商须无条件整改直至达标,相关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4.付款方式:项目验收合格并完善结算手续后,按采购单位财务支付规定一次性付清合同款。
5.报价包含材料费、运输费、安装费、税费及验收等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 | 来凤县人民武装部 |
联系人 | 和先生 |
联系电话 | 15172915224 |
联系地址 | 来凤县凤中路2号 |
【保密】
本项目涉及军事训练设施,供应商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严禁私自拍摄、记录或对外泄露靶场位置、结构及训练信息。
来凤县人民武装部
2026年0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