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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利丰广场5栋东、西电梯更新项目候选人公示一、项目相关情况项目名称: 宝利丰广场5栋东、西电梯更新项目项目编号:STDL-2026-024号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2026 年 07 月 09 日开标日期: 2026 年 08 月 12 日 宝利丰广场5栋东、西电梯更新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 安徽静秋加装电梯工程有限公司地址: 合肥市庐阳区淝河东街12号城市公馆B地块商业1幢2102投标报价:人民币陆拾玖万贰仟壹佰贰拾元整(¥692120.00元)质量:合格交货及安装周期:180日历天备注:其他详见附件。 招标人:合肥市包河区包公街道办事处炳辉社区居委会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与太湖路交口宝利丰广场邮 编:230001联系人:石工电 话:15922417319招标代理机构:盛唐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福州路 3436 号千城大厦 7 楼邮 编:230001联系人:温志超电 话:18326652987 公示期:2026 年 08 月 12日至 2026 年 08 月 15 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可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包河区福州路 3436 号千城大厦 7 楼,联系人:温志超,联系电话:18326652987。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3、被异议人名称;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6、提起异议的日期。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l、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的;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特此公告。 2026 年 08 月 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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