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黄区域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者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沿黄区域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者招标(招标项目编号:GC141000202600348001),已由蒲县发改工信和科技商务局以《关于沿黄区域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方案的审核意见》(蒲发改字〔2026〕90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由经公开招标选定的特许经营者负责,招标人为蒲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招标项目名称:沿黄区域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者招标 2. 招标项目编号:GC141000202600348001 3. 建设地点:临汾市蒲县薛关镇薛关村西附近华阳驾校 4. 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沿黄区域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设计规模为日处理垃圾500吨,计划2027年底投产运行,配置1条500吨/天的机械炉排炉焚烧线、余热锅炉和烟气净化系统,1台10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焚烧线年运行时间不少于8000h。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垃圾焚烧系统、垃圾接收处理及助燃系统、除灰渣系统、水处理系统、供水系统、电气系统、热工控制系统、附属生产工程、厂区配套工程以及红线外配套中水管网工程等。 工程主要建、构筑物包括:综合主厂房、综合楼、综合水泵房、油库油泵房、渗沥液处理站、中水处理站、物流门卫、人流门卫、冷却塔、上料坡道、烟囱、地磅等建构筑物。 本项目最终建设内容以设计单位出具的专业技术文件为准。 5. 项目预计总投资:28,119.61万元(最终以决算审计为准)。 6.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项目采取建设-拥有-运营-移交(BOOT)模式实施,蒲县人民政府授权蒲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作为本项目实施机构,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择特许经营者。中标的特许经营者在项目所在地独资(或联合体全资)成立项目公司,授予项目公司从事本项目特许经营活动的相关权利。 特许经营期内,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资、融资、勘察设计、建设、运营、维护等工作,特许经营期限届满后,项目公司将本项目资产及相关权益完好、无偿、不设任何权利负担的移交给蒲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或蒲县人民政府指定机构。特许经营期间,项目公司负责接收服务范围内的生活垃圾并采用焚烧技术进行处理,并有权根据特许经营协议的约定获取生活垃圾处置服务费,并享有售电收入的权利。 7. 服务范围:本项目服务范围为临汾市西部蒲县、大宁县、隰县、永和县、吉县、乡宁县六县域。 8. 特许经营期:本项目特许经营期设置为40年(前期及建设期2年,运营期38年)。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需满足以下要求: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为在中国境内外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所在国/地区规定的具有同等效力的主体资格证明,并在项目管理经验、专业运营能力、企业综合实力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主要人员要求:有相应数量的专业管理人员(如:运营、技术、财务等关键岗位人员)。 纳税及社保要求: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站( 民营企业股份:本项目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按照国办函〔2023〕115号文件提出《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的特许经营新建(含改扩建)项目清单(2023年版)》,要求市场化程度较高、公共属性较弱的项目,应由民营企业独资或控股,外商投资企业或可以认定为外商投资的企业参照民营企业适用清单内容。本项目属于“应由民营企业独资或控股的项目”类别,如申请人单独投标,应为民营企业或外商投资企业;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应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各自股权占比,其中民营企业或外商投资企业持有超过50%的股份。 其他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两家(含联合体牵头人);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协议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给招标人;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6)联合体的各方应共同推举一名联合体牵头人,由除牵头人之外的其他成员提交一份授权书(格式自拟),证明其牵头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给招标人; (7)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 (8)开标时联合体各方需将营业执照(副本)或所在国/地区规定的具有同等效力的主体资格证明资料、资质证书(如有)在投标文件中附原件扫描件; (9)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因为联合体是共同承担招标项目的联营形式的临时性组织,其各方成员的业绩、人员配备均可作为该联合体的资质能力; (10)除联合体协议书外,投标单位盖章均为牵头人盖章。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1. 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8月13日00时00分至2026年8月19日23时59分。 2. 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投标人在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库( 主体库注册及数字证书(CA)办理咨询电话: 0351-7731942 0351-7234638 400-0351-858 400-653-0200 400-666-3999 400-0351-946 3. 投标人应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临汾市)( 4. 主体库需提前一个工作日办理完成注册,隔日方可使用CA下载招标文件。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方式 本项目投标采用网上电子投标的方式进行,电子投标文件需按要求上传。 2. 投标文件的编制、递交及要求 (1) 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递交及要求 1) 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临汾市)( 因实际业务需要,各类编制系统会不定时更新,请各市场主体编制标书前确定安装的是最新版本的编制系统,再进行电子标书的编制工作。 2) 使用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工具按招标文件要求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的加盖(包括法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及委托代理人签章等)。 3) 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时,如需要粘贴图片,务必将JPG格式的图片粘贴到Word文档,再将Word文档导入编制系统,且每张图片的分辨率应小于100dpi。 4) 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使用数字证书进行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使用该数字证书进行解密。投标人因更换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数字证书续费后同样会造成不能解密续费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5) 投标人务必在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通过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临汾市)”( 递交地址:本项目投标采用网上电子投标的方式进行,无需递交纸质标书。 (2) 特别注意事项 1) 上述操作步骤和方法为投标人编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唯一途径,如投标人操作与其不符,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 建议投标人提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不论何种原因,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的,视为放弃投标。 3.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解密时间、解密方式、网上开标公示 (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上传)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9月7日9时00分。 (2) 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开标后1小时内):2026年9月7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 (3) 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解密的方式。 网上解密: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内使用自己的网络终端设备凭借数字证书(USBKey)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临汾市)”( (4) 网上开标公示:解密完成之后,点击页面上方【返回】,回到开标室页面,开标结束后自行查看开标结果。 (5) 特别注意事项: 1) 为防止网络阻塞、不可抗力等客观原因造成不能在解密截止时间之内完成解密,建议投标人尽早完成解密。不论何种原因,在解密截止时间之内未完成解密的,视为撤回电子投标文件。由此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 因电子投标文件编制不规范导致无法导入评审系统或无法打开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撤回电子投标文件。 3) 投标人在进行澄清、说明、更正时,需自行准备电脑终端设备(电脑终端设备需具备IE9及IE9以上的浏览器和数字证书驱动)。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9月7日9时00分。 开标方式:网上开标。 七、 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本项目可以采用现金保证金或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机构保函、电子保函等非现金交易担保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八、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提出异议的渠道:纸质方式提出 联系人:康乐 联系电话:0357-5320166 九、 其他公示内容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临汾市)上发布。 十、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蒲县发改工信和科技商务局 电 话:13903577055 电子邮箱:xyh5320333@ 十一、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蒲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地 址:蒲县政务服务中心北楼二、三层 联系人:康乐 联系电话:0357-5320166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大岳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交大东路66号院2号楼5层628 联系人:苏宝金、李宇、吴子平 电 话:18103431846、15234078205、18734543089 邮 箱:wzp@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