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云南省五华监狱的委托,就云南省五华监狱2026年罪犯职业技能培训项目(二次)(项目编号:P53A00726001156C1)进行公开招标,竭诚欢迎具有完成该项目能力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云南省五华监狱2026年罪犯职业技能培训项目(二次)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
2.3采购需求:对符合培训条件的罪犯开展培训(已获证罪犯不再重复培训)。在确保培训安全的前提下,根据监狱罪犯技能培训特点,依据省人社厅和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云人社通[2023]17号文件工种目录和拟定工种教学大纲要求,开展具有针对性、时效性和实用性的职业技能培训,争取在有效培训时间内,使参训罪犯最大限度地学习到实用专业技能。结合省五华监狱自身实际情况和培训需要,对罪犯开展专项能力类工种培训:咖啡师(咖啡饮品制作)、中式面点师(面点成型)、农业技术员(蔬菜栽培),共计三个项目,进行职业技能培训,计划人数200人。
2.4预算金额:?120000.00(大写: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
2.5★最高单价限价:?600.00元/人。
2.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0月20日。
2.7★培训方式:采取现场授课和视频授课的培训方式进行。
2.8★培训要求:培训学校必须拥有职业技能培训资格并符合人社局规定及要求;进入监管区的授课老师必须有三年以上教学经验的男性,教学期间严格遵守监狱保密法,安全、规范、有序的完成培训教学任务,并签订保密性协议监狱拥有追责权;教学结束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现场考评,考评合格方可获证,获证率要在90%以上。
2.9培训项目:咖啡师(咖啡饮品制作)64个课时、中式面点师(面点成型)64个课时、农业技术员(蔬菜栽培)64个课时。
2.10培训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11本项目为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1.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或2025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不满1年的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包括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及附注,事业单位投标人提供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净资产变动表及附注;或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备注: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
1.3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提供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
1.4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1投标人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5年6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注:成立未满2个月的投标人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相关纳税证明或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1.4.2投标人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5年6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注:成立未满2个月的投标人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相关缴款证明或情况说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1.5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必须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教育管理部门批准的职业教育培训资质(提供培训资质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2.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提供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
2.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0871-65378663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
联系方式:方S、王丹阳、谢黎薇、刘心田(0871-65340976)
邮箱:371034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