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中国石油驻沪企业健康小屋招标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华东化工销售公司健康小屋招标项目
项目编号:HDHGXSGS2607-FW003(2)-SHGS(HDFZX)485-6516703286287243-14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华东化工销售公司健康小屋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东化工销售分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成本,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为保障中国石油华东化工销售分公司、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国际业务结算中心驻沪企业,全体员工身心健康,降低员工职业健康风险,提升企业健康管理水平,依据集团公司健康企业建设相关要求,开展本项目采购。项目以建设标准化健康驿站为核心,配套全流程健康管理与个性化健康服务,形成“驿站驻场服务 + 线上健康管理 + 专项服务支撑”的一体化企业健康服务体系,为员工提供便捷、专业、可及的健康保障服务。资金来源为华东化工销售分公司、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本费用,目前该项目相关资料齐全,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项目估算金额990000.00元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服务对象为华东化工销售分公司、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国际业务结算中心全体员工,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2 个月,服务地点所属办公及生活区域。
2.3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本项目服务对象为华东化工销售分公司、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国际业务结算中心全体员工,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2 个月,服务地点分公司所属办公及生活区域。
2.4服务地点:上海市
2.5服务期限:1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证照,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法人证书)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投标人资格:1、投标方须具备自有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由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查询渠道:天眼查专业版 style="box-sizing: inherit; font-family: 宋体; background-color: rgb(255, 255, 255);">
财务状况:1、投标人需提供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或等同资料。根据所提报的财务报表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未出现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书面承诺)
业绩要求: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提供1个企业健康管理服务相关的项目业绩(项目金额需超过50万/年),提供合同主要章节(合同名称、主要工程量、标的金额、印章页)等。合同应有对应的至少一张增值税发票扫描件,未提供发票的合同视为无效业绩,投标将被否决。
信誉: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站( style="box-sizing: inherit; margin-top: 0pt; margin-bottom: 0pt; text-indent: 21pt; height: 21px; font-size: 10.5pt;">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style="box-sizing: inherit; margin-top: 0pt; margin-bottom: 0pt; text-indent: 21pt; height: 21px; font-size: 10.5pt;">3、 2023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查询渠道:“中国裁判文书网”()
4、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内网: style="box-sizing: inherit; margin-top: 0pt; margin-bottom: 0pt; text-indent: 21pt; height: 21px; font-size: 10.5pt;">5、开标当日投标人未被纳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公司级“三商”黑名单或招标人“三商”黑名单(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内网: style="box-sizing: inherit; margin-top: 0pt; margin-bottom: 0pt; text-indent: 21pt; height: 21px; font-size: 10.5pt;">其他要求:投标方须承诺,若就本次采购事项向招标机构提出异议并收到正式答复后,对已查明的事实不接受,且无新的事实证据重复提出异议或升级异议,最终答复结果与原答复一致、未改变实质结论的,前述行为将被认定为不当异议。异议事项处理完毕后,投标方接受招标机构提请招标管理部门,遵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中国石油工程物装〔2024〕65号)相关规定,将该不当异议行为纳入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并予以惩戒。
联合体投标人:不接收联合体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在云梦泽智慧平台发布,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公告至2026-08-17 23:59:00期间,点击【参与】,完成项目标段的投标登记。
云梦泽平台完成投标登记后,须登录中石油招标中心投标业务管理平台( style="box-sizing: inherit; margin-top: 0pt; margin-bottom: 0pt; text-indent: 21pt; height: 21px; font-size: 10.5pt;">注意:投标报名与支付标书费为两个独立平台,标书费付款支持个人账户汇款。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招标文件下载: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参与并支付标书费后,登录并刷新云梦泽智慧平台( style="box-sizing: inherit; margin-top: 0pt; margin-bottom: 0pt; text-indent: 22pt; height: 22px; font-size: 11pt;">4.4 本次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CA完成投标工作,未办理CA的投标人,需进行企业CA注册。CA注册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项目投标,CA办理网址: style="box-sizing: inherit; margin-top: 0pt; margin-bottom: 0pt; text-indent: 21pt; height: 21px; font-size: 10.5pt;">4.5招标文件发票开具:潜在投标人在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投标业务管理平台( style="box-sizing: inherit; margin-top: 0pt; margin-bottom: 0pt; height: 30px; font-size: 15pt;">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2026-08-27 09: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云梦泽智慧平台( style="box-sizing: inherit; margin-top: 0pt; margin-bottom: 0pt; text-indent: 21pt; height: 21px; font-size: 10.5pt;">① 在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请确保完成企业证书办理、投标文件的电子签名(具体可参考操作手册中制作投标文件的相关章节)。
② 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之前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未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需自行承担结果。
5.2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云梦泽智慧平台( style="box-sizing: inherit; margin-top: 0pt; margin-bottom: 0pt; text-indent: 21pt; height: 21px; font-size: 10.5pt;">5.3 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保证金(CNY):18000.00元。投标保证金按标段收取(如投标多个标段,对应投标的每一个标段支付一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1)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保险或电子保函;
(2)投标保证金电汇或保险必须由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单独汇出或购买,账户名称需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投标保证金支付途径: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电汇或保险)均通过在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投标业务管理平台( style="box-sizing: inherit; font-family: 宋体; background-color: rgb(255, 255, 255);">,具体操作见附件“招标费用支付操作指南(财税银)”;
(4)保证金递交成功后,投标人可使用电汇保证金或支付保险的汇款凭证作为保证金递交依据;
(5)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应选用信誉良好的银行或者专业担保公司进行担保,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时需将电子保函编入投标文件。
未按上述要求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6.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东化工销售分公司
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200号
联系人: 高经理
电话:13917556396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上海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普陀区陕西北路1726号
联系人: 张艺璇
电话: 17317941298
电子邮件: 1653023406@
异议受理电话:021-31030317/021-62761279
异议受理邮箱:shzbyy@
中国石油物资上海有限公司
2026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