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黑龙江省峰悦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国道丹阿公路逊克孙吴界至黑河段改扩建工程 A1-1工区劳务用工采购项目 (以下简称 “本项目”),招标人为 黑龙江省峰悦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 黑龙江省峰悦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国道丹阿公路逊克孙吴界至黑河段改扩建工程 A1-1工区劳务用工采购项目 。
2.2 项目编号: JT-XM-GKYQZB-FW-202608-0259
2. 3 招标内容: 临时工程、路基工程、路面工程等劳务用工 ,具体内容详见下表:
分项项目
工作内容
单位
计划数量
控制单价(元 /单位 )
小计 (元)
最高投标限价
劳务用工
临时工程、路基工程、路面工程等
工日
16000
155.00
2 , 480 , 000 .00
2,480,000.00
小计
2,480,000.00
注: 1、报价包含投标人为完成本项目相应劳务服务所有工作内容需要的劳务小型工具。
2、投标人总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且单价不得高于各规格的控制单价。此单价为含税(专票)。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量为计量数量,投标人报价包含以上各分项施工的全部劳务。
2. 4 服务期限: 签订合同之日起至 202 6 年 12 月 31日止(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2. 5 服务地点: 黑龙江省 黑河市孙吴县甲方指定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
2. 6 质量要求:劳务作业质量应符合国家、黑龙江省及行业标准,并符合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
2. 7 安全目标: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 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死亡人数为零。满足国家及黑龙江省安全相关规定。
2. 8 最高投标限价 : 2,480,000.00 元 人民币
2. 9 代理服务费:按中标价格的比例收取,标准如下。
以下为货物、服务、工程类项目常见分档费率(以中标金额为基数):
中标金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及以下
1.50%
1.50%
1.00%
100-500
1.10%
0.80%
0.70%
500-1000
0.80%
0.45%
0.55%
1000-5000
0.50%
0.25%
0.35%
50.25%
0.10%
0.20%
10.05%
0.05%
0.05%
100000 以上
0.01%
0.01%
0.01%
计算示例:某工程类项目中标金额 600万元,费用=100×1.0%+(500-100)×0.7% +(600-500)×0.55% =1+2.8+0.55=4.35万元。
优惠: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将在正价基础上给予六折优惠,即成交价按比例计算完成后再乘以 0.6系数。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参与本项目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能力。
3.2 资质要求: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部门颁发的施工劳务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3.3 信誉要求:
3.3.1 投标人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站( https:// / )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
3.3.2 投标人在 “信用中国”网站(https:// / )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 “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
3.3.3 近三年 (202 3 年 8 月 1 日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 ) 投标人 及其法定代表人在 “中国裁判文书网”(/) 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 无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投标人提供的在中国裁判文书( https:///)网站上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为准(查询日期应在招标公告发布后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之间)。
3.3.4投标人在“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中被列入供应商信息→诚信/失信行为、企业黑名单的且处于处罚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须提供公告发布之后在“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的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4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投标人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违反本条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查询截图需要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主要人员、分支机构等)。
注:以上网页截图详见 “附件:部分网页截图示例查询方法”。
3. 5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不允许分包。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 6 年 8 月 13 日 0 9 时 00分至202 6 年 8 月 18 日 0 9 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登录本项目指定的“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以下简称“采购服务平台”)(/),在 网站的帮助中心 →操作指南→下载《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供应商全流程操作手册》 ,按照操作手册在本平台完成供应商注册,并办理 CA数字证书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数字证书可选择线上或线下办理方式,投标人应合理考虑邮寄时间(1-2 个工作日),CA办理咨询电话: 5.3 本项目采用网上申请方式,投标人登录系统后,按要求进行本项目招标的相关操作;
5.4 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份 。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0,000元人民币,人民币壹万元整;
6.2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8月25日13时30分;
6.3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电汇;
注:( 1)投标保证金应按《黑龙江交投集团招采数字服务平台采购人操作手册》“六、递交投标保证金”程序进行相关操作;
( 2)投标人应当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按时一次性足额汇入系统随机生成的银行账户,否则投标无效;进入项目后点击投标保证金→递交→缴纳方式(电汇);保证金的缴纳账号由系统自动生成,每个项目所划分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
( 3)为保证招标活动完成后及时退还保证金,汇款前,投标人应按填写准确的汇款方信息(包括汇出行账号、地址、联系方式等);
(4) 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账号或无效交纳的,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8 月 25 日 13 时 3 0分;
投标人应在 采购服务平台 →下载专区→工具软件→ “ 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供应商使用) ”下载工具 后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加密、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截止时间前, 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采购服务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 未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将不予受理。
8. 投标文件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投标文件开标时间:202 6 年 8 月 25 日 13 时 3 0分;
8.2 投标文件开标地点:登录 “采购服务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在开标时间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文件开标情况。
9. 其他说明
9.1 本次招标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
9.2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采,通过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 /)开展招投标活动,注册及操作等相关内容,请先查阅门户网站→帮助中心→操作指南内的操作手册,参与投标过程中遇到的平台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
9.3 投标人仅限于为本单位支付平台使用费及缴纳 CA 数字证书。若存在任一投标人为多家投标人代缴上述费用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同时,依据《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 应商管理办法》中关于供应商失信行为的认定标准,此类行为被定性为采购活动中的串通投标或围标。涉及的供应商将在一年内禁止参加集团及权属企业实施的采购活动。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采购公告在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 /)、( /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及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 上同时发布,其他转载无效。
11.受理异议的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黑龙江省峰悦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哈西大街 399号
邮 编: 150000
联 系 人: 王思琦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 : 黑龙江省交投峰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运营管理分公司
地 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智谷大街 288号深哈产业园区科创总部A区4栋2层210室
联 系 人: 陈女士
电 话: 12.监督部门的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黑龙江省交投峰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企管运营部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