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执法主体
执法单位:六盘水市钟山区人民政府杨柳街道办事处
地 址:人民路中段40号
邮政编码:553000
二、行政执法权限
依法开展辖区行政检查、属地综合管理相关执法工作,包含畜禽屠宰检查、价格监督检查、义务教育就学情况核查、退役士兵及烈士子女补助复核、死亡畜禽处置、食品摊贩备案、物业事项管理、住房保障初审、宗教事务管理、社保经办、未成年人保护等法定职权。
三、行政执法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贵州省畜禽屠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贵州省义务教育条例》《贵州省物业管理条例》《贵州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省、市赋权文件。
四、行政执法程序
行政检查:1.检查;2.处置;3.事后管理;4.其他。
行政处罚:1.立案;2.调查;3.审查;4.告知;5.决定;6.送达;7.执行。
五、救济途径
(一)当事人对本机关实施的行政执法行为,依法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
(二)在本机关作出行政执法决定之前,依法符合听证条件的,当事人有权要求听证。
(三)行政复议渠道(具体以执法文书载明的信息为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2023年9月1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修订)第二十条的规定,对本机关作出的行政决定不服的,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内向六盘水市钟山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四)行政诉讼渠道(具体以执法文书载明的信息为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对本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内向六盘水市水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监督举报电话:0858-2205219(杨柳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