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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峰峰总医院南院区安保部门诊部卫校标识制作项目公告 |
| 所属地区: |
河北 |
发布时间: |
2026-08-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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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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峰峰总医院南院区安保部门诊部卫校标识制作项目公告
:2026-08-12
26
峰峰总医院南院区安保部门诊部卫校标识制作
项目编号
JZEG-YL-26-G1-W-0016072
采购经理
赵春涛-13722684043
报名截止时间
2026-08-14 08:00
报价截止时间
2026-08-14 14:00
采购明细信息:
物资编码
物资名称
生产厂家(品牌)
规格型号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交货期
备注
1
峰峰总医院南院区安保部门诊部卫校标识制作
*
1
项
2天
项目要求:
1.保证金金额:0元
2.商务条款:1.一次报价,报价以含税价为准。 2.内容要符合华北医疗集团公司导视标识设计、甲方制作要求(包括材质、规格型号、数量等),制作方来我院现场实地测量(华北医疗峰峰总医院南院区,地址:邯郸市峰峰矿区鼓山南街2号),按照我院要求联系设计小样事宜。 3.展板及标识贴按安保部要求做出设计图,2个工作日完成安装,安装要牢固稳定、水平垂直、位置精准,墙面、地面无损坏、无垃圾残留,现场整洁规范。 4.门诊部所需展板及悬挂标牌按要求内容制作后,2个工作日完成安装,悬挂水平垂直,符合整体门诊效果,安装完成后墙面、地面无损坏、无垃圾残留,现场整洁规范。 5.卫校文化墙要求设计新颖,符合文化氛围,设计小样由卫校定稿,文化墙及亚克力阳光牌2天安装完毕,要求墙面、地面无损坏、无垃圾残留,现场整洁规范。 6.未按规定时间或相关要求到位的甲方不予支付费用,因安装质量问题造成人员伤害等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 7.该项目账期至少一年以上。
3.技术条款:1.展板:05PVC UV,120cm*80cm,6块 2.标识贴:高清防水防晒车贴PP背胶,10cm*10cm,10块 3.展板:05PVC UV,50cm*80cm。1块 4.悬挂标牌:1.2mm镀锌板激光雕刻折弯焊接 文字镂空雕刻内衬3mm乳白亚克力内置LED发白光吊装结构丝杠安装,120cm*30cm,2块 5.宣传文化墙,1公分PVC UV异形雕刻,410cm*180cm,1面 6.亚克力阳光牌:单面亚克力背胶阳光牌,21cm*30cm,24块
4.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0元
5.报名要求:报名需提供营业执照,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并在技术、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供应商信誉良好,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及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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