③ 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或变电工程专业)专业甲级资质。
施工履约合规要求:本项目施工工作可依法实施专业分包,分包单位须具备对应电压等
级电力工程施工合法有效资质、安全生产许可,投标人须对分包工程质量、安全、工期承担
全部总包管理责任,分包行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
例》相关分包管理规定,严禁违法分包、转包。
(2)资质要求(联合体投标要求)
(1)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
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或变电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勘察资质: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或
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任意连续三年(2022-2025)完整的财
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组织和自然人无法提供财务审计报
告或财务报表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5 年(2021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之日为
准)承担过至少 1 项含 220kV 及以上电压等级输变电工程(含电源工程升压站)的 EPC 总
承包业绩(附合同、包含服务范围以及合同的签字盖章页等内容);本项目只接受投标
人的资质和业绩,母子公司等资质业绩不得相互借用;联合体成员其中一方有相应业绩,视
为满足业绩要求。
3.4、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1)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
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本)。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施工负责人。
(3)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
3.5、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及安全负责人资格要求:
(1)拟派设计负责人应具备电力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
(2)拟派施工负责人应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
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本),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拟派安全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6、联合体形式投标
(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资质条件达到前述资质标准。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