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
青海佳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均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国人民银行玉树州分行(以下均简称“采购单位”)委托,拟对“中国人民银行玉树州分行锅炉用煤采购(第二次)”进行询价采购,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采购项目编号
青海佳诚-货物-2026-0701-1
采购项目名称
中国人民银行玉树州分行锅炉用煤采购(第二次)
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人民币65万元(大写:陆拾伍万元整)
项目分包个数
无
各包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询价文件》。
供应商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①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②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⑤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5)经信用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