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S1407003401017886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达那普乡布如村温泉产业配套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谢通门县发展改革和经信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达那普乡布如村温泉产业配套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谢发改批[2026]13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谢通门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建设资金来自乡村振兴衔接资金(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日喀则市谢通门县;
2.2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温泉产业配套用房1026.08m²、旱厕14.32m²及相关附属工程;
2.3计划工期:6个月(18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中包含的所有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6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3.1.2类似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自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3年内,有关造价、面积等量化指标不低于本招标项目对应指标的二分之一,工程用途类似、工程质量合格且在全国“四库一平台”工程业绩数据库中数据完整的工程业绩。(注:对于招标控制价≤1500万的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已完成的类似项目,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在评标评审阶段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加分,但不作投标资格要求。)
3.1.3项目管理班子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管理班子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建筑工程(注册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级别)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且应具有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安全员1(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C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
3.2.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2.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2.4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不得少于2家,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4、关注项目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8月13日00时00分至2026年08月19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