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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安经开区(来城片区)用户侧智慧储能项目一期EPCO中标候选人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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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来安经开区(来城片区)用户侧智慧储能项目一期EPCO中标候选人公示 |
| 所属地区: |
安徽 |
发布时间: |
2026-08-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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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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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安经开区(来城片区)用户侧智慧储能项目一期EPCO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来安经开区(来城片区)用户侧智慧储能项目一期EPCO
项目编号
czlagc202607-001
招标人
名称
来安工投智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来安县经济开发区新城大道18-1-11号B座8楼
联系人及电话
冯明志:0550-2352307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来安永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来安县双创产业园A座3楼
联系人及电话
郝晓敏、易永婷:19955028211、18225756616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6年8月10日08时50分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联合体牵头方:滁州东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滁州市智宏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来安县永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人资质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二级、承修类一级、承试类一级)、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乙级、有效的营业执照
投标人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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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费率(%)
下浮率:13.2%
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
姓名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刘静荣
设计负责人:李琳
证书名称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机电工程)
设计负责人:高级工程师(电力工程技术)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皖2342021202300992
设计负责人:GW01201901215081
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业绩
/
工期(服务期)(日历天)
240个日历天
质量标准
合格
第二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联合体牵头方:安徽鹏福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智勋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投标人资质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三级、承修类三级、承试类三级)、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乙级、有效的营业执照
投标人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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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费率(%)
下浮率:15.90%
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
姓名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陈静
设计负责人:张仁红
证书名称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机电工程)
设计负责人: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
注册执业证书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皖2342021202110835
设计负责人:DG20235200268
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业绩
/
工期(日历天)
240个日历天
质量标准
合格
第三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联合体牵头方:湖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中联合创设计有限公司
投标人资质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二级、承修类二级、承试类二级)、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有效的营业执照
投标人业绩
/
投标费率(%)
下浮率:14.28%
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
姓名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谭从岳
设计负责人:李建鹏
证书名称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机电工程)
设计负责人:高级工程师(热动)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鄂1332018201904547
设计负责人:20192000662
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业绩
/
工期(服务期)(日历天)
240个日历天
质量标准
合格
公示时间
2026年8月13日-2026年8月17日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招标代理费
收费标准
参考《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 号)80%执行,以最高限价(控制价)计算。
代理服务相关费用
代理费76806元 ;专家评审费9790元;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材料递交至来安永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来安县双创产业园A座3楼,联系人:郝晓敏,联系电话:19955028211。
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具体网址见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维权渠道。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提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来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管局)监督股书面提起投诉,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投诉(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附件:评标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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