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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邳州市土山镇关公桥、园区桥改造工程PZTS2026-QLS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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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2026年邳州市土山镇关公桥、园区桥改造工程PZTS2026-QLS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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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 |
发布时间: |
2026-08-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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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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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邳州市土山镇关公桥、园区桥改造工程PZTS2026-QLSG
2026年邳州市土山镇关公桥、园区桥改造工程PZTS2026-QLSG标段施工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2026年邳州市土山镇关公桥、园区桥改造工程已由 /以 /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邳州市交通运输局以邳交建许字〔2026〕13号、邳交建许字〔2026〕14号批准。项目业主为江苏省邳州市公路管理站,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地方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江苏省邳州市公路管理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工程概况本次招标为2026年邳州市土山镇关公桥、园区桥改造工程,施工地点在江苏省邳州市境内,本项目共设一个标段,即PZTS2026-QLSG标段,详情如下:PZTS2026-QLSG标段:土山镇关公桥改造:本桥位于邳州市土山镇Y527土吕线上。老桥上部构造为1×7m板桥,下部为重力式台。桥梁所在道路为水泥混凝土路面,现状桥梁已成危桥,需拆除重建。本项目道路设计标准:四级公路,设计速度20km/h。土山镇园区桥改造:本桥位于邳州市土山镇大别山路上,跨越团结沟。现状为涵管式平板桥。桥梁所在道路为沥青混凝土路面,现状桥面西半幅已塌陷,无法通行,需拆除重建。本项目道路设计标准:四级公路,设计速度20km/h。2.2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共设1个施工标段,即PZTS2026-QLSG标段。招标范围为上述工程实施范围内的桥梁、路基路面、交通安全设施等及其他附属工程的施工以及为实施上述施工所必须的临时工程及缺陷修复等。具体实施内容以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3本项目PZTS2026-QLSG标段建安费约人民币246万元。 2.4计划工期:120日历天(暂定2026年9月7日开工,2027年1月5日完工,实际开工时间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令为准)。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3.1.1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具有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1.2企业业绩条件要求:投标人2021年1月1日(以系统交工验收时间/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今,至少完成过1个公路工程桥梁施工项目。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服务系统中最近一次(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为准)的信用等级评价(施工类)为C级及以上级别,投标人的信用等级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最新公告(或公布)的为准。3.1.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条件:(1)项目经理资格条件:①持有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②持有经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③2021年1月1日(以系统交工验收时间/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今,至少担任过1个公路工程桥梁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含副职)或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④无在岗项目。(2)项目总工资格条件:①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②2021年1月1日(以系统交工验收时间/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今,至少担任过1个公路工程桥梁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含副职)或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③无在岗项目。注:①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中须提供社保系统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缴费明细扫描件或其他能够证明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社保缴费时间段应为递交当月的前一个月开始往前连续3个月或以上(不含递交当月的前一个月)。如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建办市函〔2019〕92号)规定的不认定为“挂证”6种情形的,应提供符合上述情形和其他能够证明其上述人员为本单位自有人员的有效证明材料。②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在以往业绩中的职务认定以“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服务系统”中人员业绩信息的“职务”一栏备案内容为准,“职务详述”一栏中备案的内容评标时不予认定。如“投标报表—表4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中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的“项目职务”为“一般人员(****)”的,评标时只作为“一般人员”认定,括号中的职务不予认可。③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有无在岗项目情况,按照以下原则认定(下述主要人员包括项目经理、项目总工):1)在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订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2)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3)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a.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b.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④如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为一级建造师,其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须满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的相关要求,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彩色扫描件。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禁止转包、禁止违法分包。3.3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查询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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