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泛听取消费者、经营者及社会各界的意见,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局拟于2026年9月召开“高青县城市公交客运票价听证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定价听证事项
关于高青县城市公交客运票价听证会事项
二、听证会举行的时间
2026年9月上旬
三、听证会参加人名额
(一)本次听证会拟聘请听证会参加人18人,包括:消费者8人(其中县消协推荐2人,公开征集6人);经营者代表2人;与本听证项目有关的利益相关方(县交通运输局推荐)1人;律师1人;专家学者1人;县人大代表1人;县政协委员1人;机关团体代表3人。
(二)旁听人员:3人。
(三)新闻媒体:1-2家(每家媒体人数不超过2人)。
四、听证会参加人员产生方式
按照《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第十一条和第十四条规定,听证会参加人和旁听人由以下方式产生:
(一)本次听证会将在我县辖区范围内公开征集6名消费者作为听证会参加人。报名结束后,将在报名的消费者中随机抽取产生听证会消费者的参加人名单。如逾期报名人数不足,由县发展改革局委托相关单位或组织推荐产生。
(二)经营者代表、与本听证项目有关的利益相关方,由县交通运输局推荐产生。
(三)相关领域专家学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机关团体代表参加人由县发展改革局聘请。
(四)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并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旁听人员3名,采取自愿报名、额满即止的办法,按照报名顺序选取的方式产生。
(五)新闻媒体由县发展改革局按照相关规定邀请。
五、报名条件
(一)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新闻媒体记者除外)且居住在我县辖区范围内,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
(二)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正、公平的工作态度,能够真实地反映意见;
(三)具备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议事和语言表达能力;
(四)能够按时参加听证会、遵守听证会纪律;
(五)同意公开姓名、性别、工作单位、职务、电子邮箱等必要的个人信息;
(六)新闻媒体参加人应当具有法定新闻采访资质。
六、报名办法
(一)自愿参加听证会人员,请于2026年8月18日(星期二)(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前,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报名表、承诺书到高青县发展和改革局报名或将以上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报名邮箱。
(二)请如实填写报名表,并在承诺书上签字,确保报名信息真实有效。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533—6983529
报名邮箱:gqxfgjjgk@
报名地点:高青县黄河路99号高青县发展和改革局307室
附件1:高青县城市公交客运票价听证会报名表.doc
附件2:承诺书.doc
高青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