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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陵川金隅冀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超低排放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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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招标】陵川金隅冀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超低排放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
| 所属地区: |
河北 |
发布时间: |
2026-08-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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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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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陵川金隅冀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超低排放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 2026-08-12 16:34:41
陵川金隅冀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现就如下项目进行采购,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
招标基础信息
招标编号:12760000-20260124001
标书号:SXZ26137
采购单位:陵川金隅冀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08-13 08:30至2026-08-18 17:3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09-03 09:00:00
咨询截止时间:2026-08-24 17:30:00
开标时间:2026-09-03 09:00:00
采购类别:工程项目
┃供应商报价要求
保证金:
50000.00元
(电汇附言请注明:招采保证金12760000-20260124001)
保证金收款账户:
农行陵川平城分理处/陵川金隅冀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04-945001040001626
┃物料清单
标段1:
陵川金隅冀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超低排放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物料描述(材料名称)
物料类别
规格型号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付款方式
采购工厂
备注
超低排放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专业施工
1.000
项
详见招标文件
陵川环保
收货地址:
陵川金隅冀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厂区
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1)本次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及国家工商行业行政管理部门或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单位法人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材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材行业(水泥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②施工资质:同时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3、2024和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健全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则提供自成立时间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在开标、评标阶段、中标公示阶段及合同签订阶段若发现投标人有以上不良记录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或取消其中标资格。
4.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具有与本项目相关专业的工程建设类注册类资格证书,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须是投标申请人在籍在册人员,具有在本单位近12个月缴纳社保证明(需体现缴纳单位)。
(2)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的设计类注册类资格证书【如联合体投标,须为设计单位在籍在册人员,具有在本单位近12个月缴纳社保证明(需体现缴纳单位)】。
(3)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如联合体投标,须为施工单位在籍在册人员,具有在本单位近12个月缴纳社保证明(需体现缴纳单位)】。
(4)拟派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但须同时满足其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5.缴税及社会保障记录:投标人提供近12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或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凭证)、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含社保缴费证明、缴费明细及参保人员清单)。
6.业绩要求:投标人应至少提供一项2021年1月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完成的类似项目EPC总承包业绩;【如为联合体投标须牵头人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竣工验收证明等材料的扫描件(合同协议书扫描件应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7.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4)联合体成员最多为四家单位。
┃详情描述
陵川金隅冀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超低排放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XZ2613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陵川金隅冀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陵川金隅冀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陵川金隅冀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陵川金隅冀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超低排放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2.2建设内容:在熟料辅料堆棚、水泥辅料堆棚进出口位置新增两套洗车机系统,并对3#、4#门原洗车机系统进行升级改造,达到超低排放相关要求;改造47个监测平台改造、38个爬梯规范化改造、76个护栏及监测孔改造、2个排气筒加高;熟料辅料堆棚、水泥辅料堆棚新增雾化喷淋设施、原煤均化堆棚、石灰石均化堆棚改造雾化喷淋设施;建设自动监控站房门禁、视频监控、用电监控、并实现所有CEMS的联网验收;对现有环保智能化管控平台进行升级改造;视频监控新增存储能力,提升视频监控存储年限。(要求:门禁及视频监控系统历史视频数据至少保存一年,车辆进出厂历史记录至少保存24个月,进出厂运输车辆、厂内运输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基本信息电子台账至少保存五年,自动监测等其他数据至少保存五年);对9条皮带廊道、堆棚孔洞进行密封;煤磨烟尘灰提升机卸料口以及生料配料站料棚密闭改造;在生料配料堆棚和替代燃料上料棚新增3个堆积门;更换水泥辅料堆棚、原煤均化堆棚、水泥发运堆棚、熟料堆棚共7个老化破损的堆积门;对原材料进厂道路和物料输送区域6544m²破损道路进行修复,磨煤机、1#水泥磨、2#水泥磨新增3套站房。
2.3最高限价:491.45万元(肆佰玖拾壹万肆仟伍佰元整)(含税)。其中:设计部分限价20万元,设备部分限价212.62万元,建筑工程部分限价50.55万元,安装工程部分限价208.28万元。
2.4建设地点:陵川金隅冀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厂区。
2.5招标范围: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即便在招标文件中没有载明,但实际证明是确保项目正常运行所必须的,则均纳入总包范围,费用包含在投标价格中。中标后该项目一切费用由中标单位负责,招标人不再负责任何费用,中标单位完成全部应予实施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项目涉及到的全部土建建筑工程及信息化设备设施,包括在熟料辅料堆棚、水泥辅料堆棚进出口位置新增两套洗车机系统,并对3#、4#门原洗车机系统进行升级改造,达到超低排放相关要求;改造47个监测平台改造、38个爬梯规范化改造、76个护栏及监测孔改造、2个排气筒加高;熟料辅料堆棚、水泥辅料堆棚新增雾化喷淋设施、原煤均化堆棚、石灰石均化堆棚改造雾化喷淋设施;建设自动监控站房门禁、视频监控、用电监控、并实现所有CEMS的联网验收;对现有环保智能化管控平台进行升级改造;视频监控新增存储能力,提升视频监控存储年限。(要求:门禁及视频监控系统历史视频数据至少保存一年,车辆进出厂历史记录至少保存24个月,进出厂运输车辆、厂内运输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基本信息电子台账至少保存五年,自动监测等其他数据至少保存五年);对9条皮带廊道、堆棚孔洞进行密封;煤磨烟尘灰提升机卸料口以及生料配料站料棚密闭改造;在生料配料堆棚和替代燃料上料棚新增3个堆积门;更换水泥辅料堆棚、原煤均化堆棚、水泥发运堆棚、熟料堆棚共7个老化破损的堆积门;对原材料进厂道路和物料输送区域6544m²破损道路进行修复,磨煤机、1#水泥磨、2#水泥磨新增3套站房。
2.6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2.7工期: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内完工。
2.8质量标准:
2.8.1设计质量标准:设计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国家、山西省工程建设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2.8.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强制性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山西省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2.8.3设备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制造和检验、验收标准的合格产品,设备单机试车,生产联动调试、性能测试并最终通过验收,将良好运行的生产设备交招标人整体接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1)本次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及国家工商行业行政管理部门或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单位法人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材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材行业(水泥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②施工资质:同时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3、2024和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健全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则提供自成立时间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在开标、评标阶段、中标公示阶段及合同签订阶段若发现投标人有以上不良记录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或取消其中标资格。
3.4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具有与本项目相关专业的工程建设类注册类资格证书,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须是投标申请人在籍在册人员,具有在本单位近12个月缴纳社保证明(需体现缴纳单位)。
(2)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的设计类注册类资格证书【如联合体投标,须为设计单位在籍在册人员,具有在本单位近12个月缴纳社保证明(需体现缴纳单位)】。
(3)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如联合体投标,须为施工单位在籍在册人员,具有在本单位近12个月缴纳社保证明(需体现缴纳单位)】。
(4)拟派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但须同时满足其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3.5缴税及社会保障记录:投标人提供近12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或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凭证)、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含社保缴费证明、缴费明细及参保人员清单)。
3.6业绩要求:投标人应至少提供一项2021年1月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完成的类似项目EPC总承包业绩;【如为联合体投标须牵头人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竣工验收证明等材料的扫描件(合同协议书扫描件应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3.7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4)联合体成员最多为四家单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 8月13日至2026年8月18日,每日上午8:30至12时,下午14时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现场报名:石家庄市桥西区裕华西路128号中原商业广场B座10层。邮箱报名:发送报名资料至邮箱:xzzb888@ ,邮箱报名方式:须在邮件标题标注参与项目名称+标段号+报名单位名称,邮件内容包含以上报名资料、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业绩证明材料、缴税及社会保障记录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等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800元/套,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邮箱报名所需资料是指上述报名资料盖章后的扫描件,报名资料发送邮箱:xzzb888@。无论现场报名还是邮箱报名招标代理机构需将投标人的上述报名材料交招标人复核,复核无误后方可将招标文件提供给投标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2026年9月3日9:00,地点为陵川金隅冀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
7.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单位名称:石家庄鑫泽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8632145563 邮箱:xzzb888@
8.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企业管理部
电话: 15135694204
邮箱:1152238479@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陵川金隅冀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晋城市陵川县平城镇北召村
联系人:都亚鑫
联系电话:15135667019
邮箱:14465107@
招标代理机构:石家庄鑫泽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裕华西路128号
邮编:050006
联系人:闫文娜
电话:18632145563
邮箱:xzzb888@
┃联系人
都亚鑫
/
15135667019
┃监督举报联系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15135694204
监督举报邮箱:1152238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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